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

时间:2021-06-16 09:45:26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一)

  出卖方: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购买方: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黑JT 出租车一辆出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牌号为黑JT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出卖给乙方.

  二、该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元整(¥ 元)。

  三、甲方须保证转让车辆手续、证件齐全合法,符合过户条件,若因车辆手续欠缺,甲方应全力协助办理,

  四、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之前的债务违章及其他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以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该车辆转让后,所有有关该车辆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须自觉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车辆行驶证过户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运管过户由甲方承担费,甲方协助办理. 不得违约. 出租车燃油补贴_____年度之前全部归甲方所有,_____年度以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另一份交由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三)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 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四)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辆所有人 ;车辆牌号;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颜色;初次登记时间 ;

  登记证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驶里程km;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年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承保公司:;

  保险险种123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年月日;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车辆价款及交验车

  1、本车价款(不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

  2、乙方应于年月日在当面验收车辆,甲方将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交付给乙方,并自车辆及相关文件交付完毕且验收、审验无误起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车款的%,待双方配合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后支付剩余车款。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4、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

  支付方式:□现金

  □转帐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5、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处理完毕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质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并确保真实有效。  3、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甲方应持有效证件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生效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机关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双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请仔细审阅,签字后视为审阅无误,并认可。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实用出租车买卖合同范本(五)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 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 3 页)

  □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 其他附件: (共 页)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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