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16 09:46:0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篇一: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的名称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

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付货款9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收款账号: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

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材料买卖合同书

立合同书人:买方 ─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甲乙双方间之材料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议定条款如下:

第1条 定义

1.1 货物:即本合同所述的设备、产品或材料(包含原料、材料、零件、组件及模块等,以下简称「材料」)之一切买卖;

1.2 天:除合同中特别注明外,均指日历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

1.3 不可抗力;在受影响的一方无过错或失职的情况下发生的超出受影响方的控制且经过受影响方的合理努力未能阻止其发生的情况或事件。这种情况或事件仅限于下述范围:***、战争、侵略、外敌入侵、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恐怖活动、内战、叛乱、革命、兵变、篡政或合资格当局的征用或强制收购;

因核燃料、核燃料燃烧产生的废弃物、有毒爆炸物或其它爆炸装置或核装置的有毒物质的放射活动而产生的离子辐射或污染;处于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航行器或其它飞行装置产生的冲击波;地震、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但不包括恶劣的天气状况;全国范围内的罢工或行业纠纷,及由承包方、分包方及其供应商的雇员以外的人员发起的罢工或纠纷,且此罢工或纠纷已影响到本工程的实质部分,但不包括任何针对本合同下的工程的纠纷;海难

第2条 合同文件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关供货的通知、计划、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包括同意(商定)、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用书面记录。书面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并形成,永久性记录。

2.2法律要求: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对本工程有管辖权的各级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发布的规定。

乙方保证会遵守国家和当地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完全弥补甲方因乙方违反本条款令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并承诺负担非甲方因素而导致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第3条 单价与数量

3.1单价

除非另有说明,任何货物的单价或整项费用均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样板试制、样品、生产、安装、运输、卸车、保险、货物检验试验(调试)、经销、商检、关税、国家及地方税费、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土建配合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在供货、安装期内,发生预期的市场价格涨跌、汇率变动、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单价一律不予调高。

3.2供货、安装数量

本合同适用于所有乙方提供甲方之所有材料,材料之详细名称与数量等以订货单上所列者为准。

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材料之预估需求量,倘甲方向乙方提供预估需求量,该预估需求量仅供乙方参考,甲方无需依该预估需求量向乙方采购材料,但乙方须依预估需求量备好材料,以便甲方随时需要。

本合同内的货物数量为暂定,在甲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乙方实际供货

数量进行结算。

3.3结算数量

结算数量以甲方和乙方签字的单据为准,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4计量单位

1)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备用零件以及辅助材料。

2)以平方米、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3)以公斤或吨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吨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征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约定。

第4条 品质等要求

4.1品质要求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应该完全满足下列标准:

1)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要求完全相符;

2)用材精良、做工讲究、全新货物;

3)由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样板、规格一致或不能低于上述标准的;

4)能达到本合同所特定说明的性能标准;

5)满足合同明确规定或默示该货物应符合使用之目的;

6)符合合同指定的试验要求,乙方需负责一切试验费用;

7)按本合同供应的货物的、结构和质量各方面除必须符合

8)除非甲方另有规定,货物必须是具有商业价值的新货。

此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当地或行业的所有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如果法规、规范、标准、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样板之间存在差异,不论合同条款如何规定,甲方均有权指示乙方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4.2质量等级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若干的质量等级,则乙方应主动书面说明,同时还需要说明该等级在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序列中所处的级别以及适用范围。乙方于投标时未说明货物质量等级的,则甲方有权认定货物质量等级为乙方生产的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中最高级别。

4.3技术参数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说明(此部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效力),明确指出货物的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如果因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影响甲方对该货物的使用,而乙方又未作出特别说明的,则无论甲方是否在招标文件、图纸中提出明确要求,乙方都必须无条件进行补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第5条 付款方式

5.1分批付款:

1)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条件:

①经双方验收合格后

②申请额为当月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50%

③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40%于工程施工完毕后当年年底付清

④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书面提出申请

⑤申请上详细说明乙方认为其应得到的款项,并附上相关的原件有乙方收货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及正版商业发票,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2)甲方标准付款条件为:收到乙方合格付款申请后当月结一百二十天(或次月结九十天),如订货单上有不同之规定则该订货单应优先适用。

3)乙方送货单与甲方入库单不一致时,以甲方入库单为结算依据。

5.2 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金金额为: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10%

在保修期满之后180天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甲方如对货物质量无异议,应在接到申请后尽快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此期限内未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则视作乙方已自动放弃保修金,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保修金。

保修金的支付并不表示乙方保修责任的结束,乙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完成修补缺陷或损害所需要的所有工作。

5.3 甲方拒付、保留或抵销部分价款的权利:

1)甲方有权扣留或保留本合同下的任何款项支付,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要求为止

2)多种可扣留、保留或抵销本合同下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甲方认为必要的一部分,用于保护甲方在本合同下为乙方承担的成本、费用、支出和损害。该项权利并不制约甲方以其它方式收回前述款项的权利。

3)对发票有争议时,甲方将支付无争议部分的价款(若有),并在解决争议期间保留余下部分的价款。

5.4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所生之债权设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予第三人。

5.5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记录来审核乙方费用发生的依据。该项权利一直持续到甲方支付有关发票金额后12个月。

5.6 本合同下付款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6条 包装与运输

6.1包装要求

货物应包装牢固,按货物的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在正常运输情况下运抵目的地时完好无损,并按合同规定或双方随后的协议,由乙方运抵交货地点交货。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印明件号、毛重尺码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向上等标志。

6.2运输方式

如无特别说明,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甲方不保证交货地点出入口位置与乙方踏勘工地时一致。

6.3转运中的损失或丢失

乙方应对在转运中损坏或丢失的货物予以免费修理、补齐或换货,不能影响甲方使用,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第7条 货物的验收与交付

7.1文件要求

乙方将货物运到工地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中文版),以满足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的要求:

1)产地来源证明;

2)厂方生产证明;

3)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4)装箱单;

5)重要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部件);

6)使用说明书;

7)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8)安装手册;

9)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7.2卸车、搬运、堆放

如无特别说明,乙方的供货责任应包括将货物卸车,搬运到工地内的上下不超过建筑物一层高度阶梯的任何地方,或距工地最近一个出入口200米以内、上下不超过建筑物一层高度阶梯的工地以外的地方,并按甲方要求及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如本合同包括乙方安装责任,则应将货物安全卸至安装地点。

7.3验收和交付

货物卸车后,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或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共同对货物进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检验,检验合格后,三方签署收货单,作为交付凭证。如需调试的,则在调试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甲方对收货单的签署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实际交货时间以收货单注明的时间为准。

7.4货物检测

按国家、当地或行业的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

7.5拒收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乙方不能遵守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甲方可拒收货物。乙方应立即安排给予补修或更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6交付货物的更换

已交付货物在接收之后使用之前,或经试用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交付标准不符,或抽样送检不合格,乙方有义务免费更换,且不得因此使双方确定的供货时间及甲方使用时间上有所延误。

7.7若甲方决定接受乙方交付的不符合本合同的货物,此种决定并不意味甲方有义务接受将来不符合本合同的货物。

第8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图纸、资料及货物的堆放场地;

2)对乙方提供的样板、样品、图纸进行审核、确认;

3)按合同规定审批乙方的付款申请,并支付款项;

4)向乙方介绍验收人员及其职权;

5)选择独立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时,乙方。

8.2乙方职责:

1)向甲方提交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安装布置图纸,并须得到甲方的确认;

2)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在货物到达前按合同规定期限通知甲方;

3)提供货物验收所必需的文件和手续,对货物的堆放、仓储条件进行说明;

4)甲方提出在任何时间视察乙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乙方不得反对。如果乙方为货物之经销商,则应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视察、参观。乙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甲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甲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5)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及其指定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培训。

第9条 变更

9.1交货时间的变更

甲方可于约定交货日之前,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日期,乙方不得拒绝之。

甲方之交货时间变更如因此涉及乙方仓储、资金占用、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或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9.2变更的形式

订货数量、货物品质等要求、供货时间、地点及任何其他内容,甲方可以书面通知变更或撤消。

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约定事项作任何改变或修改。

9.3变更的费用

变更货物的价格按照双方已确认的价格进行计算。若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则甲方将对货物更改的价格做出合理的评估。

因甲方原因(除交货时间外)导致的变更如果造成了乙方的损失,乙方应在接到变更后2天内提出书面赔偿要求,并附上详细的说明及相关的证据,以便甲方查实。如果乙方逾期未提出赔偿,应认为乙方未因该项变更招致损失。甲方核实乙方损失确是甲方变更所导致的后,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并加入合同价款中,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如果甲方的变更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质量保修

乙方保证货物:在设计、材料和工艺上不存在缺陷;适合于其用途;及符合标准和规范。

1)如无特别说明,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并负责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修期内提供的修理或换货具有与原货同等的保修待遇,其保修期从修理或换货日期重新开始计算。

若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或修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不予更换或修缮,甲方可径自进行修缮或修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如甲方要求,乙方承诺届时按市场价优惠 %向甲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且不记取人工费用。

第11条 货物的产权

11.1所有权

1)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对其所供货物必须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或经销权。货物一经交付给甲方后,其所有权即转至甲方,但甲方有权按有关条款规定予以拒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对乙方所供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如在货物交付后,有第三方声明对货物拥有所有权,则由此造成甲方卷入所有权纠纷、诉讼、不能按期使用、经济损失等,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所有权的合法性

如乙方所供的货物为走私、脏物、或未完税费,造成交付给甲方的货物被政府机关查封、没收的,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及所有间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2知识产权

如果有任何第三方以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致使该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号及商业符号受到侵害为由,向甲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或提出索赔的,则乙方必须完全补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商誉损失)。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代甲方与采取法律行动的相关方进行交涉,并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后果。因交涉及处理法律后果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12条 安全要求

篇三: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外墙渗漏修缮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 :

乙 方 :

签订日期:2016年1月10日

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商业行为,促进友好合作及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

一、甲方供货给乙方产品用于乙方 。 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注: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回单为准。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有关地方规定。检测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抽检不合格,复检费

用由供方负责。

四、如需要货,需提前3~5天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供方备足材料。五、货款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叁拾万元(300000元)保证金,提货总金额达到壹佰万(1000000.00元)时乙方应最低再付材料款伍拾万元(500000.00元)。乙方的总欠款数额不得超过贰佰万元(2000000.00元),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且甲方所供货的施工现场材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付款已到甲方账户为准,甲方指定付款账户为:****银行,户名:***,账户:*****************。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如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时,甲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1% 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如退回的货物以过保质期或将过保质期将不予以退回。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并付清货款。

3、乙方如未按合同日期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总货款额 1% 的违约金。

4、乙方签收材料有效人员名单: ** 、 ** 。七、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

意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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