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管理规定

时间:2021-07-16 09:26:30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品由检验员挂上绿色合格标签标识,胶轮由机长负责挂上合格标签,并放在规定的合格品区;

b)不合格品:机台操作者、检验员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挂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未经质检部评定的不得使用;

c)待检品:机台操作者及检验员未检验的成品或半成品,挂黄色待检品标签。未挂上合格标签标识的成品或半成品一律不得转序。

3.状态标识的规格:

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状态标识规格为16开。

三、各部门、车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机器、场所及环境作设施标识。

各部门、车间的标识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车间对好坏版,合格品与待检品一定要严格区分存放,合格区域或待检品区域:应标识清晰以防混用。

2.车间受场所限制可做部分活动标识牌,但只允许待检品和合格品做活动状

态标识,不合格品,必须定点标识。

3.车间的岗位职责,质量要求,操作规程,上岗证等需挂墙的标识,可按各自场地、视觉、照明的具体情况制作标识,企业对这部分标识没有统一规定。

四、制作

各部门、车间可根据自己的各自特点向企业贯标工作小组提出要求,经过统一考虑后,标识由企业统一安排制作。

五、检查改进

生产部、质检部负责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标识状况,对各部门及车间的标识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各车间应随时督促并自查,确保所有半成品及成品全部受控。

推荐访问:管理规定 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