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

时间:2021-07-18 00:47:28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定,选择确定合格的供方,保证供方具有满足本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服务)的评价和选择。
3、工作职责
3.1物控部是合格供方评定的责任部门,负责进货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提供生产服务的供方的评定和选择。
3.2业务部、品管部 、生产部、研发部参加对供方的评定和选择。
3.3总经理负责审批《合格供方名单》。
3.4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该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按本公司实际需要,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应根据进货产品的重要性分类,并采用不同的方式对供方进行评定。
4.2供方的评价和选择准则
4.2.1本公司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款的全部规定要求时,方可成为公司的合格供方:
(a) 具有较可靠的技术工艺水平、生产装备能力、检测手段和质量改进能力;
(b) 具有稳定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良服务的能力;
(c) 具有良好的商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无被政府机构及新闻媒体曝光的不良记录。
(d) 提供外包过程的外包供方,除应满足上述ac款规之外,还应符合《委外加工管理办法》要求。
4.2.2对供方评价方式:本公司制订《采购分类表》,并依据采购产品的重要性,对不同的供货单位和外协单位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
(a) 对重要产品的供货单位和外协单位采用对其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供货实物质量抽样检验或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 对一般产品的供货单位和外协单位采用到货验证或样品试用的方式进行。
4.2.3对供方的评价依据;
对供方的综合实力及供货质量的有关业绩进行评价,必须满足第4.2.1条规定的全部要求。
4.2.4评价步骤
(a) 由物控部负责对重要产品的供货单位和外协加工单位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调查采用寄发《供应商调查/审核表》进行,必要时还应去现场核实,形成《供应商调查笔录》。凡由中间商代理经销的,必须由中间商提供同种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文件。
(b) 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由物控部对供方进行初选并进行比较,对重要的进货产品,还应签订相应的《技术协议书》。
(c)经初选后的供方,由采购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评价,并形成经分管领导批准的《供方评审表》,.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物控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经副总经理 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仓库使用。
4.3对合格供方重新评价的准则:
4.3.1对合格供方进行重新评价的时机:
(a) 每年年初定期复审;
(b) 当本公司提出对供方的供货产品品种、批量、质量技术要求等需求有重大变化时。
4.3.2对合格供方的日常控制,通过对其到货按适用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或验证来进行控制。检验或验证结果应记入《供应商档案表》,作为其进行定期重新复审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及解决通知》,由采购课负责反馈给供方,并及时处理。(见HS-01-QM-00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3对合格供方的定期重新评价,由物控部每年年初对其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的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交货期和信息反馈的处理情况等,评定结果应填写入《( )月份供应商评审表》作为对其进行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4.3.4由物控部负责每年年初对合格供方进行复审,复审后对供货和服务质量好的可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对供货质量问题反馈后纠正措施不力,质量改进效果不明显或质量保证能力不足的,应取消其供方资格,复审后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4.3.5当本公司对原合格供方的供货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时,物控部应依据供货产品的重要性,参照4.2.1条的评价内容对其进行重新评价。
4.4本程序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由生技部负责妥善保存。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各种原物料及半成品检验规范》
5.2《进料检验指导书》;
6、记录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笔录》;《( )月份供应商评审表》; 《供方评审表》;《供应商档案表》《供应商调查/审核表》
《合格供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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