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合规性评价报告

时间:2022-05-26 10:50:03 述职报告 浏览次数:

分公司部门对分公司机关、车间、设备维修班进行了例行检查,对我分公司环境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评价如下:  

1、污水排放情况:设备维修班生活、清洁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环保部门检测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噪声排放情况:分公司噪声源主要是维修敲击产生的噪声,晚22时至早6时不进行强噪声工序的作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3、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设备维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分类放置在存放点,定期请清运人员清理,符合有关要求。  

4、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分公司仓库建立了油漆存放库和氧气、乙炔气存放点,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  

5、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设备维修针对本区域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露等紧急情况制订了应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四章的有关规定。  

我公司自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以来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现象。  

                                        物资科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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