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学习四有心得体会:心中四有

时间:2021-05-13 09:52:56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和作风建设新常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会中习总书记说到: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其实,“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句话不仅仅是针对县委书记这一级的领导干部,也是我们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做到这“四有”。怎样才能让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 作为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组工干部如何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如何时时处处做到“心中四有”?我想关键是如何理解“四有干部”内涵的问题,只有正确理解了“四有干部”精神内涵,才能时时刻刻做到“心中四有”。

心中有党,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不忘党的宗旨,背负起党赋予的使命,做党员该做的事,说党员该说的话,承担起党员该承担的责任,才能在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才能始终保持着心中有党。对党的忠诚源于信仰的坚定。围绕坚守信仰、坚定信念、坚强党性,组工干部应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掌握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切实解决政治信仰不够执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同时,注意通过日常工作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性修养,在组织工作具体实践中提升政治觉悟、把握政治方向,对自身偏离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思想和行为及时进行反省,防止理想信念滑坡,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心中有民,全力服务群众。就是要加强我们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把人民群众的问题放在首位。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能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能把我们当亲人。只有把解决好群众的问题放在首位,群众才能放心的把权力赋予我们。对于组工干部来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把工作岗位作为服务群众的阵地,自觉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认真研究组织工作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大力配备最能为群众谋利的班子,选拔最能为群众服务的干部,建设最能为群众服务的基层组织,发展最愿意为群众付出的党员,尤其是在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工作中,精心谋划,用心组织,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心中有责,自觉担当重任。就是要有担当,有责任,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之时豁得出来。在其位,谋其事,才能更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使命意味责任,责任倒逼担当。组工干部要切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能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敢于直面矛盾,自觉攻坚克难,牢牢把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规律,把握干部和人才成长规律,在促进发展、维护和谐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要立足于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把握好职务分寸,严守干部工作政策“红线”,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多角度、多层面考察干部,力求把干部识透、认准,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树立正确的选任导向,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

心中有戒,恪守为政底线。就是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工作作风建设,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要自觉把讲原则、守规矩、重程序落实到具体的组织工作决策与实践中,全面坚持并深入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努力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用党纪国法、组织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工作,不论是干部培养选拔、人才引进使用,还是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要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组织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不超越标准、不突破尺度,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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