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划

时间:2022-04-27 15:55:04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2006年—2010年是执行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计划时期,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北京将全面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步伐,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将得到全面提高。 在首都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强力推动下,我区经济社会将实现超高速、跨跃式、可持续发展,全区现代化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为此,我们在认真总结全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精神,着眼于全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特提出我区区“十一五”期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创建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连续十几年扎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区农村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农民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有利地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002年,先后步入了“首都文明区”和“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区”的行列,涌现出首都文明镇8个,首都文明村53个,市级环境优美镇2个,市级环境整治样板镇 4个,市级生态文明村5个,创建区级文明小康村409个,区级文明富裕村73个,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喜人局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虽然基础比较牢固,总体水平较高,但达到全市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的典型甚少。即使比较优秀的村(已评上首都文明村、文明富裕村的100个左右)也存在村庄建设规划滞后,环境建设缺乏品位和档次,村民文化健身娱乐场所规模不大,现有的活动场所利用率不高,有特色、有创新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知识教育的形式、途径不新,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范围不广,整治与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单一等问题。在较普遍的村(评为环境整治达标村的300个左右)存在着环境整治不彻底,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处于一般水平,经济发展缓慢,就业率低,二三产业不发达,各项社会事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村民素质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以上问题是制约我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档次、上品位、上水平的主要瓶颈,在“十一五”期间要着重破解。

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好“十一五”期间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区时提出的“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思路和首都举办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构建我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升区域文明程度,展示现代文明新我区的风采,加快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三、创建工作总体思路

总结我区几年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践,展望未来几年的发展,可以概括为 “四步走”战略,即文明小康村(1997年—2000年 )、文明富裕村(2001年—2005年)、文明标兵村(2006年—2010年)、现代文明村(2011年—2015年)。这四步是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原则,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农村现代化进程而设计的。

2006年是全区“十一五”发展计划的启动之年。伴随着2008年奥运会和首都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的全面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空前的快速发展期。按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将进入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阶段。这个阶段的创建工作,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突出重点。既在获得“文明富裕村”称号的近百个村中,开展“文明标兵村”创建活动,目标是在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村镇设施三方面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促进人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使之成为全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典范和旗帜,培育和创建出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一流的文明村。二是全面推进。即在近300个“环境整治达标村”中,开展“环境优美村”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夯实基础,抓出亮点,全面提升农村文明总体水平。

四、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人文奥运计划、促进我区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提升环境水平、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争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实现“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努力为构建我区和谐社会以及首都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创建目标:通过开展“文明标兵村”和“环境优美村”争创活动,努力促进农村经济获得新发展,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培养具有现代意识、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建设环境水平较高的新农村,营造和谐向上的文化新氛围,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实现我区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五年的努力,计划创建“文明标兵村”15个左右,并从中择优申报全国文明村,力争有5个村争创成功;“环境优美村”100个,首都文明村100个,为“十二五”期间的“现代文明村”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五、创建评比标准

(一)“文明标兵村”创建标准

1、两委班子团结,廉洁勤政高效;

2、二三产业发达,经济实力雄厚;

3、社会和谐稳定,道德风尚良好;

4、各项事业发展,生活质量较高;

5、村容村貌靓丽,环境优雅怡人;

6、村级设施齐全,文体活动常新;

7、村规民约健全,科学民主管理。

   (二)“环境优美村”创建标准

1、两委班子高度重视;

2、经济发展健康平稳;

3、村庄环境整治优美;

4、管理制度科学规范;

5、场所设施利用率高。

六、争创范围、申报程序、考核验收及表彰奖励

(一)争创范围

1、文明标兵村:凡是荣获“首都文明村”和“文明富裕村”荣誉称号,5年内不涉及拆迁改造、不在城市发展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均可申报“文明标兵村”创建活动;

2、环境优美村:凡是获得了“文明小康村”和“环境整治达标村”荣誉称号的村,5年内不涉及拆迁改造、不在城市发展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均可申报“环境优美村”创建活动。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村召开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提出创建意向,列出重点工程和主要工作,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申报村将《申报报告》上交镇党委、政府;

3、经镇党委、政府择优推荐,确定为本年度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重点,上报区文明办备案。

(三)考核验收

1、参与考核验收单位

由区经管站、区乡镇企业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政法委、区610办公室、区信访办、区文化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爱卫会、区计生委、区规划局、区市政管委、区整治办、区绿化办等23个单位组成。

2、考核办法

每年由区文明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文明标兵村”和“环境优美村”的村进行年中和年底两次检查验收,参与考核的各单位对所考核项目,按照标准给予评价打分。区文明办负责汇总,年底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按照严格程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候选名单,报主管领导初步确定,最后报区委常委会批准。

(四)表彰奖励

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评出的“文明标兵村”和“环境优美村”进行表彰奖励。继续实行以奖代补的优惠政策,对“文明标兵村”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环境优美村”给予5万元奖励。区政府将每年两项活动的经费共2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六、创建活动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原“我区区文明富裕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2006年1月更名为“我区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区文明办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单位,全面作好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考核、验收、评比、表彰等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责成主要领导负责涉及本部门、本系统创建内容的指导和考核验收。参与争创的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培育支持

对每年的申报村,区、镇两级都要给予重点支持,帮助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区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 建立投入机制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导向性投入、镇村主体投入、联建部门支持投入和民营企业、知名人士、普通群众赞助投入的新机制。

(四)大力宣传典型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的作用,对好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营造有利于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创建标准 

区、镇、村领导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学习他人,开扩视野,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搞出特色,打造精品。创建的目的是促进工作,对工作一般、质量不高的,一律不凑数、不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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