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时间:2022-04-28 09:55:2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

同志们:

这次创建“平安**”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全县政法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政法工作。根据县委常委会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政法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安全与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法系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向“张本树、王书田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监督,注重案件办理的流程管理,严把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赃款赃物收缴管理和案件处理等关键环节,使政法机关的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政法干警的自觉行动,办案质量显著提高,公检法机关的破案率、结案率大幅上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全年县法院共受理案件870件,结案813件,结案率同比上升21%;公安局立重大刑事案件24起,破23起,破案率达96%;县检察所办案件准确率、有罪判决率、时限办结率均达到100%。

——以“安全**”创建为载体,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05年是全面开展“安全**”创建的关键年。按照“调动综合力量、采取综合措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乡镇为主体、以政法各部门为主力军、以单位、社区、村为基础,采取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全面落实安全乡镇、安全单位、安全村的创建责任,狠抓治安联防队伍建设,认真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强化督导检查,保证了三阳、大贵、八仙、老县、西河五个乡镇安全创建的达标验收,全县治安案件同期下降了20%。

——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的,政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按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了大练兵、不合格案件评查、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2005年,县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梯次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为政法工作的进步和政法干部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和处理机制为标志,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不断探索执法监督的新途径,努力形成内外监督相结合,以个案监督为主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全县各政法单位都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回访和公示制度,认真办理市县两级领导有关信访工作批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全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余件,把执法公正落到实处。

——以政法保障建设为重点,政法机关的工作条件明显改善。政法各机关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保障了政法事业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投入近7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警用设施装备。县法院、检察院办公楼相继竣工投入使用,分别新建、改建了四个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同时,通过全县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政法工作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以保持一方净土为目标,隐蔽战线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系统不断加强防范网络建设,注意捕捉各类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通过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严密监控重点对象,严密预防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了**一方净土。

2005年,全县保持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据省统计局公众安全感调查,我县公众安全感达到93.3%,居全省108个县(市)第14位,列全市第4位。与此同时,县法院、县公安局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满意政法单位”和“文明单位”;“四五”普法通过省级验收并被推荐为普法先进县;一批治安中心户长、治保会主任和政法干警分别受到省市表彰奖励;公、检、法三机关在全县年度综合考评中均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三点启示:

第一,坚持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2005年,全县政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领全局,有效维护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国企改革、城镇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土地征用等关系到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及公共设施建设中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站在矛盾一线,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绝大多数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第二,坚持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2005年,全县政法工作始终把服务大局、服从大局、稳定大局贯穿到整个工作中,积极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陕西生态经济强县”创造条件。把防范、服务、打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统一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全力以赴地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时段的法律服务和维稳工作,在稳定中促进加快发展。

第三,坚持开拓创新是政法工作出特色的根本途径。去年,政法各机关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市同行中创出了一些特色和亮点。县法院制定了《不合格案件评查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回访等制度,全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县检察院完善并认真坚持了办案目标责任制,与有关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制度》,强化了执法监督。县公安局实行案件公示制、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大接访”等制度,公开了办事制度和程序,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这一系列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政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5年,政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与支持,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得益于政法各机关的团结奋斗与协调配合,得益于全体政法干警的艰苦努力与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委政法委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回顾总结2005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还不尽协调。二是政法干警的素质还不能适应做好政法工作的需要,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法综治工作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政法工作一些好的做法缺乏总结和推广。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6年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06年是“十一五”启首年,是完成本届县委、县政府既定奋斗目标的攻坚年。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政法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为根本,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平安**、政法队伍、执法能力、保障条件”四项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力争“平安**”创建达标,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狠抓“平安**”建设,着力构建和谐**

“安全”是一种状态,“平安”是一种文化。“平安**”建设是在“安全**”创建基础上的升华,建设“平安**”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使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第一、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维护社会平安的责任。一是要从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平安**”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评,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使创建“平安**”在决策层面予以保障和落实。二是要实行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目标管理。创建“平安**”是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要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夯实一把手的创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一把手的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切实落实第一责任,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坚持严格的考核制度。过去已经达到安全乡镇、安全单位、安全村标准的,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今年列入创建规划的乡镇和单位,要尽快制定创建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年底达标。县上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凡成绩突出的,县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凡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一票否决”。

第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在创建活动中,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贴近群众,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平安创建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行动。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治安联防,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从而优化社会秩序,提升公众安全感。二是要充分调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机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化解工作机制,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工作,为群众投诉求助畅通正常渠道,要下决心解决好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坚决遏制涉法涉诉访上升的势头。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正确应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带着一份感情,带着一份责任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把群体性事件控制下来,把越级上访控制下来。三是要充分发挥各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场所和部位,做到“命案必破、抢案必治、逃犯必抓、盗案必防、车匪必打、事故必压、乱点必治”,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第三,加强社会治安预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维护社会平安的防控网络。创建“平安**”的核心是建立统一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一是要健全防控网络体系,从机构上保障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社区、社会面、农村、单位内部四个层面防范网络,认真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村”等基层创建活动,优化小气候,改善大环境。要积极探索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专群结合、点面结合、人防物防结合的全覆盖防控网络。二是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案,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从体制上保障社会平安。各政法部门要坚持“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思想,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重大活动和群众聚集场所安全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隐蔽战线斗争,严密防范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邪教组织对社会秩序的捣乱和破坏。三是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保障社会平安。各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基础上,着手实施“五五”普法。要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各行各业、城乡各个区域兴起学法用法热潮,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2、狠抓政法队伍建设,着力塑造新形象

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队伍建设是根本。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紧紧抓住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关键环节,切实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树立政法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政法队伍能否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表率作用至关重要。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进一步选好配强政法各部门的基层领导班子。要加快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实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轮训制度,不断提高政法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抓好工作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真正把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严格执法、勤政廉政的领导集体,建成团结战斗、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

第二,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出战斗力。从近年来出现的涉法上访问题来看,干警作风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各政法部门必须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措施,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经常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罚代法、刑讯逼供、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要在去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不断把各项执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有序化轨道。

第三,切实加强工作纪律建设。纪律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法部门要率先遵守铁的工作纪律,把从严治警方针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政法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全县政法工作;要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汇报制度,集体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要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内外监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要坚决贯彻中纪委的《廉政准则》,中政委“四条禁令”,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严禁政法干警及其亲属从事经营性活动;要严格遵守《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杜绝政法干部执法犯法。

3、狠抓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执法能力决定着政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关系到民心向背。提高执法能力是各政法机关永恒的课题。

第一,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政权的队伍,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政法队伍头脑,必须把“政治建警”放在执法能力建设的首位。各政法单位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干警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绝对地服从党的领导,保证政令畅通,把党对政法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所、队、庭。要继续深入开展向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把申张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天职,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重大问题上,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真正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第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业务能力是执法能力的基础。各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确保政法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能战胜挑战、能夺取胜利。要鼓励政法干警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干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要把公安系统“大练兵”的经验推广到政法系统各个部门,经常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推进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第三,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威也是党和国家的权威,是巩固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意志实现的必要条件。政法各机关要公正文明司法,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当前要集中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针对司法不公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查办错案人员的责任;二是针对暴力抗法、袭警等藐视司法权威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是要支持政法机关独立的执法,任何人不得干预正常执法活动。

4、狠抓执法保障建设,着力落实从优待警

第一,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保障建设。基础设施是保证公正执法的物质基础。要坚持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网络、交通、通讯等装备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政法网站建设,尽快实现政法网和有关部门网站的互联互通,实现维稳信息网上直报。

第二,要高度重视制度保障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一要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责任分解到各执法单位和个人,切实明确每个单位和每个个人的具体责任,既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又防止执法不作为。二要健全办案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制度,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事规则,逐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执法随意性等问题,要坚决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四是健全执法流程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的执法行为,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操作规范,实行动态管理,防止执法随意性,对涉及几个单位或几个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三,要大力争取上级的政策保障。有为才有位。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对政法工作的重视,是政法工作最强有力的保障。县上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转,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政法各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政法工作应有的重要地位。

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总结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政法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牢牢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政法工作必须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稳定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政法各部门服务大局,就是要服从、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政法工作放在全县整体工作中来谋划,自觉置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的检验。要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发展环境、维护投资环境、维护大局利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自觉维护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政法工作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平等保护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等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要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带头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村级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乡风文明的新举措,为广大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提供法律服务。

2、政法工作必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为了人民,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始终。要强化法理精神,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要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的考核机制。要有效克服政法机关的特权思想,彻底消除粗暴执法、执法犯法等现象,有效防止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扰民害民的行为。

3、政法工作必须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职能。政法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调节利益关系的重要职能。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公平正义的机会。要调节好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好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等问题,降低由利益冲突引起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查处化解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可能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密切党群、警民关系。

4、政法工作必须注重自身协调发展。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管理与服务、局部与全局、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把握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实现打击与预防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严与宽的统一、惩戒与教育的统一、侦案权、检察权、审判权的统一,推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各项政法工作的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5、政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必须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加快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政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抓紧落实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现代科学手段在政法工作中的运用,通过改革创新提高政法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同志们,“**平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创建“平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平安**”、“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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