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生票据案件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2-05-19 19:1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票据作为一种传统的结算方式、信用工具和融资手段,以其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客户青睐。同时,商业银行日益重视和关注票据业务市场,将发展票据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但是,近几年,商业银行相继发生了多起票据案件,这些票据案件给商业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影响了银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风险表现形式。通过对2003年银监会通报的五起重大票据案件的剖析,笔者认为发生票据案件的原因,就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是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个方面。

    一、发生票据案件的外部原因

    1.相对于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我国金融体制仍处在深化改革过程中,金融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票据法》、《贷款通则》以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已施行多年,有些具体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票据业务市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于一些新的票据业务类型、操作方法和风险控制手段,目前还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2.在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票据融资市场出现了不规范竞争的现象。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带动了国内票据融资市场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一些企业出于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和降低资产负债率的考虑,开始更多地使用票据融资来满足其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市场对票据融资的需求明显提高。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利率、业务创新等方面制定了一些鼓励票据业务发展的政策,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环境趋于宽松。在这种条件下,商业银行纷纷参与到票据融资市场中来,市场竞争比较激烈,部分地区的一些商业银行出现了超范围经营、贴现利率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情况。有的商业银行为了在短期内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放松业务准入条件、逆程序或减程序操作的问题严重,票据融资的风险程度随之增大,商业银行整体风险收益水平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3.票据业务发展的信用环境仍有待改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处于转型阶段,社会信用环境仍不够理想,有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意识不强,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同时,银行同业及有关社会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共享的渠道不通畅,缺乏必要的协作和沟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个别企业高估自身实力,过度签发票据,而商业银行对其实际风险状况又缺乏必要的掌握和分析,企业在银行办理票据业务后到期无力履约付款,形成了信用风险。

    4.针对票据业务的诈骗犯罪活动有增多趋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良好,金融运行平稳,但是经济和金融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特别是近几年来,部分地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常、不规范现象,加上票据的防伪技术含量不高,伪造比较容易,针对票据业务的诈骗活动有发生频率增加、方式不断翻新、影响范围扩大的现象。

    二、发生票据案件的内部原因

    1.经营思想错位,管理环节薄弱,盲目追求票据业务发展的高速度和短期市场份额。近两年来,国民经济济形势良好,金融运行平稳,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各项改革推进顺利。但是,由于对良好形势缺少辨证的分析和判断,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自身内控乏力程度的严重性缺乏客观全面的认识,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重扩张、轻管理”、“重短期市场份额,轻长远效益”、“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的倾向。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发展方面的盲目扩张冲动比较明显,对业务风险收益状况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未加认真分析就盲目加大投入,形成了较大的潜在风险和损失。譬如,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方面,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出于完成考核指标、吸收更多保证金存款、增加手续费收入的考虑,忽视了承兑业务收益和风险不匹配的实际情况,盲目加大承兑业务发展力度,导致放松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问题比较突出。

    2.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从票据业务发生风险和损失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业务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虽然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比较注重内控制度的建设,在票据业务的办理条件、担保要求、操作程序、风险控制手段、会计结算出纳、重要凭证管理等主要方面都建立了比较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但是基层机构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没有真正执行这些制度。

    3.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对票据业务知识缺乏了解,主动控制风险的能力不强。虽然承兑和贴现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但由于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以往对这项业务接触并不多,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对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要领掌握不够。特别是近两年票据业务加速发展以后,一些新的票据融资品种不断出现,业务经办人员不熟悉业务的现象显得比较突出。有些经办人员对票据融资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办理程序和基本条件、风险识别方法和风险控制手段等票据业务基本操作知识均不了解,难以识别诈骗分子的真实意图和行为性质。不熟悉票据业务的操作人员容易被犯罪分子所蒙骗和利用,给商业银行造成很大损失。

    4.运用科技手段应对票据诈骗的能力不强。当前,票据犯罪呈现出新特点、新动向,出现了诈骗手段智能化、多样化,诈骗活动组织化、职业化的趋势。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科技手段滞后,如在办理票据贴现时,目前仍然主要停留在“眼睛看、用手摸”的原始阶段,对假票据的识别有限,难以适应当前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也很难有效地控制票据业务风险、防范票据案件的发生。

    三、防范发生票据案件的建议

    银监会针对通报的五起票据案件提出了票据业务管理的六大要求,即加强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及时移交重大票据案件,加强监管、从严查处以及重大事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针对以上发生票据案件的原因分析和银监会对票据业务管理的六大要求,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应在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端正经营思想,加强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依法合规经营,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手段来提高票据业务的利润回报率,在“内部控制优先”的前提下增大票据业务的有效市场份额。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各项票据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业务操作程序,落实银监会的各项管理要求。另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在规范票据业务发展过程中要履行好职责,担负起监督检查、监测分析、风险报告和责任认定等职责,真正做到切实防范票据业务风险,杜绝票据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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