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6-03 11:0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房地产法制建设,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近年来,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房地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XX市房地产法制工作先进单位、XX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统筹兼顾,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制定《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6年干部职工学习计划》、《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6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安排》、《关于印发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式学习理念,通过组织相关干部到高校学习培训、外地交流、邀请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强化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修订完善业务办事指南,通过宣传版面、宣传彩页、扫描二维码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无差别的服务。2016年上半年开展延时服务40余次,上门服务50余次。三是立足我市公共文明素养活动,中心推荐选拔业务经验丰富,知识面广,文化程度高的5名大学生到XX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统一佩戴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绶带,为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咨询服务、帮助办事群众排队区号,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同时,志愿服务者根据群众预约,对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群众,主动登门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房产交易手续;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件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志愿者冒着酷暑一日跑项目工地几次办理项目勘验,为企业开盘销售赢得了宝贵时间;在房屋抵押件办理过程中,为方便企业,志愿者将业务进驻企业,现场受理业务,提高房管系统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房屋租赁工作中从窗口延伸到租户家中,针对租赁房屋现场勘察,志愿者登门服务,认真、准确、详实填写勘察资料,将原本需要3个工作日的办件当场办结,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集中研读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等进行解读,并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党员干部座谈会,齐抓党风廉政建设,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树立“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全力推行阳光操作,积极推行党政务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观念转变,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持续完善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以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建立健全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特别是房地产执法过程中对于开发企业违规预售、延期交房等违法行为,中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是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房管业务会制度,对中心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商议、分析研判,作出科学合理决策。二是适时调研,科学研判。今年7月11日起至7月15日对我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在建、在售的3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调研,了解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及房地产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主要包括2016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2016年下半年企业业务办理计划、2017年企业发展方向,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对XX今后房地产业发展形势的预判和看法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等。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健全依法行政监督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对违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来信来访和舆论媒体反映的情况,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四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制定学习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讲课、知识竞赛、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法规及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方面专业法律法规,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考试,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业务考试3次,确保学习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增强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五是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强业务、提素质、强创新、促效能”学习实践以及“文明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依托“修身行善  明礼守法”、“两学一做”活动,将4月份作为房地产政策法规宣传月,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大型公共场所、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登记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六是规范流程办理,强化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管理,印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政策法规汇编》和《XX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指南》,对企业需提交资料、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咨询电话、办理时限等进行明确完善,涉及住建、发展改革委、国土、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环保、规划、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截止目前,已向我市5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办理指南120本,政策法规汇编55本。七是成功组织召开了由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9家金融机构参加的XX市2016年房地产行业银企交流座谈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我市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好、外部信誉较强、楼盘销售前景看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搞好房地产信贷、融资服务,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企业经营和贷款运行情况日常通报,努力开创我市银企合作的新局面,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八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程,对房地产信息网站升级改版,将梳理后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加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执法体系显著提升
    一是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中心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排查工作,制定《XX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抽调业务骨干16人成立四个专项整治排查小组,发挥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优势,深入街道社区,逐街道、逐门店对所有在我市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整治和清理,重点排查机构名称、经营场所地址与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有效期、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等,登记从业人员情况,据实记载其他信息情况。对发现的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实情全摸清、问题全掌握、管理无缝隙”。并将排查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房地产中介机构变化情况,对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库与实际情况一致,提高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针对性。 同时在排查过程中,广泛宣传《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XX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服务人员及进行房地产交易的个体,开展宣传教育,倡导合法经营,提高从业者素质,营造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运作规范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共排查25家,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场所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营业执照有效期已到期、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备案证书等,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并重。认真落实房地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社情民意和争议纠纷的收集排查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各类争议纠纷激化和升级,努力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多措并举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对我市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确保商品房预收款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由账务人员直接对接,及时了解企业用款动向;同时实行严格进入制度,计划内规范支出,计划外灵活调用,加强同监管银行的联系,实行定期对账,积极配合做好对开展预售款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巡查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将监管工作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相挂钩,服务好一类企业,严格监管三类企业,对个别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提前预警,积极上报,提前采取严格应对措施。阳光运行,全民监督。在预售许可证上公示监管账号,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存入和使用预售资金的,购房人可向中心投诉并依法查处。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40余家开发项目预售款资金纳入管理,监管账户资金约xx亿元人民币。四是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房管行政执法效能。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巡查制度,针对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区域,对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副科级领导联系、部门分包、联络员负责的监管服务机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巡查职责划分到三级网格中,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区域内发生跨越巡查间隔期的违法行为或社会管理网格上报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问责。五是正视执法卷宗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房地产办件质量督查活动,落实执法程序审核、装订等标准,坚持一案一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把法制审核关,采取随机督查的方式对房屋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处罚等房地产办件质量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并形成办件质量督查书面报告,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全面提高办件质量,旗帜鲜明地坚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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