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4 13: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按照区、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市依法治市办安排部署,对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健全依法执法、依法用权规范体系,牢固树立用权须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理念,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队长为副组长,局法规和执法监察科科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三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为成员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各类信息上报。

三、整治措施

主要对2018年以来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过度、选择性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出以下整治措施。

(一)制度建设方面。

1.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试行)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1〕125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结合办案过程操作情况,积极与对接,提交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建议,配合区厅做好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修订。

3.认真落实银川市政府下发的《银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流程。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7日内,将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录入在银川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便于监督;在案件结案后,将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录入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银川互联网+监管共享平台、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5.组织召开案件审理会议和行政处罚专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进行审查。

6.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重点规范执法程序的记录、相关笔录的制作、调查的事实及证据记录、执法依据、权利告知等文字记录;明确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统计分析记录资料,持续改进执法工作。

7.按照《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健全自然资源公安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中,已明确的七项制度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公安联合执法制度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政务网络,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同提高执法水平与质量。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案件立案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违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进行审查,办案人员按照审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已修改完善的案件提交案件审理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研究通过后,报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同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把关。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

9.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把握执法程序,依法履职。

10.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区域执法;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做到程序合法、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11.要求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查处,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2.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行查处,做到案卷处罚主体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裁量基准运用适当,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

13.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依托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12336”微信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切实拓宽广大市民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及监督渠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4.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15.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对证件使用进行规范,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亮证执法,表明身份。

16.定期开展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执法效果。组织支队内部举办经验交流会,选择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结合自已的办案过程,评议分析、查漏补缺、取长补短,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

17.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18.利用每周例会,集中教育学习,并通报重大案件情况,以案释法,提高一线查案人员办案水平。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

19.严格落实《银川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201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梳理,核实是否存在行政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的情况,并对追责、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20.严格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测绘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范围、措施和要求,详细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托12345热线、门户网、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2.自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9月下旬)。市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级机关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执法监察支队要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律法规修改和一线执法工作实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建议。局法规科要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公布自然资源领域现行自由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落实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化过程管理,做到对帐、核帐、销帐,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做到措施具体、监督有力,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要建章立制,形成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监督长效机制,有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摸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也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提升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具体负责人,加强联络对接,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切实负起专项行动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自查和督查,以查阅卷宗、调查走访、回头看等形式,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基准、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与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找准查清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重点领域等突出问题,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长效应对解决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4.增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梳理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10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创新亮点等工作信息;9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0月10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动态报送。

推荐访问:行政执法 自然资源 不作为 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