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08 18: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21〕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20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20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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