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符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特点的公安工作发展新路子,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特点的公安工作发展新路子,以创建广西公安成为西部地区先进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目标,以实施2009—2011年×××公安事业发展规划为载体,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继续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全力推动桂林×××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2010年全区公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要求,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到“十个不发生”:
1、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事件和自治区公安厅“十个不准”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2、不发生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当年违法违纪被处理的情况。
3、执法工作中不发生当事人、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
4、关押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
5、不发生因不执行上级命令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事件。
6、不发生因公安机关执法不当引发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7、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失误,导致事态恶化升级。
8、不发生对当地黑恶犯罪活动发现不了、打击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情况。
9、重大安保活动和警卫工作不发生重大事故。
10、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群死群伤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如有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三、考评奖惩
市局党委根据本责任状的各项工作目标,统一组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现目标的予以表彰。
本责任状执行期间,不因领导变动而受影响,接任领导继续对责任状的执行承担全部责任。
××× 公 安 局
党委书记、局长 中层单位领导
签名: 签名:
二O一O年 月 日 二O一O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