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2 15:40:03 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0〕172号)要求,XX县及时拟定方案,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摆在全县安全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文件要求,多次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着眼当前安全生产形式,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领导,注重实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XX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安监、国土资源、煤炭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余相关单位为成员的XX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事项和工作重点。要求各部门在9月底前,自行组织在本行业内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10月中旬,县安委会组建督查组对挂钩联系乡(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是为全面掌握全县涉及有关安全生产行业情况,确保我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县安委会组建了四个工作小组,深入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摸底调查。经初步统计,全县共有275户企业,其中:煤矿有45矿47对井、非煤矿山51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户、经营企业31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 交通运输企业1户、建筑施工企业31户、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1户、冶金企业2户、特种设备使用企业102户。

三是深入查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根源,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行业和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做到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做到了“六个结合”:把以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全面深入推进;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6个专项整治结合,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是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动引导,广泛宣传,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本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贯穿于整个打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广泛深入宣传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及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经营、安全建设、合法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责任、安全、守法意识,为整个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目前,共出动宣传车辆15台(次),散发宣传单36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余条,广播150次,媒体相关报道50余条。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开展打非治违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均组成检查组,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查处无证无照、不落实“三同时”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六类严重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私挖滥采、无证开采等行为。

煤矿方面:共排查45个企业,停产整顿企业4户,限期整改企业4户,整改安全隐患4条。

非煤矿山方面:共检查企业51户,其中:4户企业证照过期;3户企业已停产。对大新村采石场已下发《责令停产指令书》,对小矣则黄沙厂1户企业未按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已下发整改指令书,现已上报办理延期手续。对五龙乡江龙刺园子采砂场1户企业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严厉处罚。共下发整改指令书14份,排查整改隐患20条,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份,经济处罚0.8万元。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40户,排查整改隐患16条;烟花爆竹存储单位2户,排查整改隐患4条。

打击非法开采方面:共巡查420余次,参加人数3530人次,出动车辆600余辆次,炸毁、捣毁取缔非法矿井850井次,解散非法矿井开采人员3200人次,没收和烧毁各类工具1020件,耗用炸药23.5吨(27.25万元),落实材料300余人,拍摄痕迹照片3000余张,查堵为非法井提供服务车辆120余辆,没收非法煤产品1000余吨,抓获非法开采人员110人,治安拘留36人,刑事拘留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提前制止和劝阻饮酒后欲驾车行为10起,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1起,超载车辆11辆次,超速车辆49辆次,不按规定行驶的99辆次,无证驾驶19人次,驾驶证与车型不符的9人次,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3起,扣留驾驶证4本。共处罚款7.8万元。水运交通安全对船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要求各用户加强登记检查,落实专人把守,确保渡运及停靠点安全。

建筑施工方面:共组成3个检查组,检查在建建设项目56个,56户施工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户。XX县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违反建设基本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未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管、检测招标。其他施工企业未发现违法分包和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建设施工行为。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现有涉爆单位53家,库房具有三防措施21家;涉枪单位10家;专项行动以来共收缴仿真枪1支,火药枪2支,管制刀具23把;在专项行动期间,与涉爆涉枪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53份,发现和整改隐患15处。

冶金方面:检查冶金企业2户。一铁合金厂未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现正在申请补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特种设备方面: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在用特种设备76户企业进行检查,存在16名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经济处罚1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遗留问题多,少部分企业未按时延期换证,影响到矿区安全生产。

二是非法开采有反弹现象,监管压力大。

三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体制不全,牵涉部门广,职能部门多,整治效果不明显。

六、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督查组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以下工作。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经营、依法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越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违规载人或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虚报、瞒报、谎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重点地区:煤矿以雄壁镇为重点;道路交通高良、五龙、龙庆等乡镇重点;非煤矿山以各乡镇为重点,其他行业以近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多的地区为督查重点。工作安排:1、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各行业实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集中执法行动。2、对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地区、行业等特点,有侧重点的开展专项打击工作,对存在严重问题、易造成严重伤亡事故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隐患且拖延整改的,依法予以重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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