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然资源局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2 17:00:03 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自然资源局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坚守一线,严防疫情,迎难而上,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从2月6日起,我局80余人24小时执

勤7处卡点,负责所有出入卡点群众登记、测温工作。2月21

日起,我局新增30余人24小时巡查5处包保小区,负责小区

居民出入登记、测温。疫情期间,我局超100人奋战在一线,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在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仍有60余人执勤2处卡点和巡查20处包保小区,严格执行“3+2”

措施,守好家门防线。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制定了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保障土地使用权供应,实施建设项目窗口审批,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完成了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项目9件;

省市专项债券项目供地审批9件,国有建设用地划拨9宗,划

拨用地面积为28.92332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拟出让2宗,拟

出让面积22.8444公顷,已完成出让方案制定,并报请市政府

批准同意。其中批次用地面积16.1875公顷,国有存量建设用

地6.6569公顷。共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年租金合同305宗,其中

商服、工业用地32宗,共收缴土地年租金605077.96元。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原则,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实现“占补平衡”。完成了第一批次村镇农用地转用1.4647公顷用地报批、0.6337公顷补充耕地工作,同时完成了上一年城市第三、第四、第六批次批后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目前已完成各乡镇数据采集和我市相关部门单位资料收集工作。正在组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暨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目前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

(四)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

开展“北菜园子”违建问题和“泥炭土”清理整治工作。共拆除违建房屋18栋,立案查处违法采挖泥炭土7件。立案查

处矿山越界开采3宗,罚款金额为80882元。加强卫片执法检

查,对发现的2起非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同时一季度土地卫片已全部核查,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拆除后复耕复绿问题5个,现已全部达到省市要求。在国家系

统上报清单中涉及重点区域的3个违建别墅正在申请核销。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对自然资源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数101人次。

(五)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推出微信版办事大厅,建立不动产便民服务微信端口,微信公众号平台,提升不动产交易登记效率。努力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服务。搭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房产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交换中间库,基于业务(不动产登记和房产)库、中间库开发数据推送接口,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房产测绘、备案信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房产业务系统之间的自动交互,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加快实施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正在开展乡镇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现已进入实施阶段。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房一体化”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现已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登记,下一步开展招投标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截止目前,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共受理土地、房屋、林权等各类登记事项4075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36本,证明1194张。

(六)加大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力度

加强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实时填报工作。组织协调项目建设各单位续建4个土地整治项目。开展项目内业资料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项目土地整治网上报备工作。

(七)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为我市城市规划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好务,依法依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宗。完成了2020年度村镇第一批次数据矢量化,结合二调数据库比对,对与现状调查不符的部分做出了说明。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举证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内业核对工作。

(八)完善编制规划方案

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完成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核查、2019年度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工作的规划审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算财审报批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算审定金额为482.46万元。完成了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工作,数据已上报并通过审核。完成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的初步审查及其他项目的预审工作。

(九)深入排查地质矿产工作

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将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企业、无采矿许可证矿山名单,报执法局查处。开展采矿权年度检查,应检矿山企业15家,已全部完成,完成了2家矿山延续

登记企业工作。对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3家矿山企业移交执法

局处理,及时改正。

(十)妥善做好信访和依法应诉工作

对相关政务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流程,提高效力的社会承诺。截至目前,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市长热线、来信、来访等途径共接待信访投诉共34件,全部按要求的程序和时限予以答复。完成全局执法工作人员档案信息整理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规范土地利用管理

紧紧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为大项目尽早落地,尽职尽责。严格用地审批,依法依规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工作。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沈阳督察局的要求,做好日常报备和审批备案制度。

(二)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补充耕地管理,强化“占补平衡”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执行先补后占的原则,切实做到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一补一”,实现“占补平衡”。继续推进牡铁路客运专线220千伏供电工程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及公铁立交桥等城市批次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做好与上级的请示和协调,争取快

速完成审批,以确保我市建设用地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三)加强土地执法监管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做好55宗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年度、季度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严励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好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完成国家验收。做好扫黑除恶最后攻坚工作,做到常态化。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严格按程序办理各项工作,避免出现工作失误。二是加快推进网上申请、信息共享、微信平台预约查询等项工作进度。三是努力完成数据整合工作。四是加速推进“农房一体化”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加大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单位施工,推进加快项目建设做到项目灌溉排水工程上年度秋季开工,次年春耕期投入使用,保障春耕生产和粮食安全,计划6月30日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积极拓展收购储备渠道,适时收储国有土地,保障土地市场的供应。

(六)做好“三调”工作

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计划于7月10日前上报统一时点更新增量数据包至省三调办,7月30日前上报统一时点更新增量数据包至国家三调办,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

果验收。

(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防止群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继续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做到人人有指标,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应诉工作。

(八)开展地质灾害和采矿权检查工作

准备进行全市汛期的工作检查,对全市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对乡镇下达整改通知。对4家矿山企业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配合市局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努力完成好全年矿山企业年检工作。

(九)继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配合规划股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严把规划审批关,依法依规做好“一书三证”的核发工作。此外结合我市工改要求,将规划审批全过程纳入大厅受理,网上审查,做到“不见面审批”,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办事流程,将每个环节都优化到最简,主动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继续做好我市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配合做好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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