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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30 09:46:28 教学资源 浏览次数:

篇一:全国公务员考试月历(含人事网站)及公务员各个单位的区别

国公务员考试月历(含全国各人事网站汇总)-方便大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查询

全国公务员考试月历(含人事网站)

公务员考试时间为往年考试时间,仅做参考,由于每个省的考试时间每年会略有不同,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人事网站 上海 1月

/

浙江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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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1月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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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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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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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4月

/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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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cn/index.htm 5月

北京

/

贵州

.cn7月

宁夏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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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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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家人事部: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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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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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大部分公务员各个单位的区别,考公务员的一定要看仔细了!

1、国税局

为什么要把这个单位放在这么前面,不用说,这个单位的福利待遇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转业回地方后的战友大部分都不会有什么政治前途了。年龄大了,又没什么背景,还是有个福利好的单位安稳些。怎么个好法,我给你举个例子,工改前我们单位所有工资福利加一起才1200元左右,而转业在本市地税的一月2600元左右,他还说国税比他还有钱,你说这个单位好不好?不过这个单位不太好进,一般都是省里直管的。转业那年考试第一的那位当然选的就是国税。

2、地税局

此单位福利比国税稍微差点,但也差不到哪去。不要怕到了单位不懂业务,地方政府那点活很好干,军队的军官素质比公务员素质高的太多了。你去了只会比他们干的好。和国税一样,不好进。当年转业考试第四名、第五名选的此单位。

3、财政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财神爷,很难进,再穷的地方,这个单位也能开出工资,你说单位好不好。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单位的二级机构,如会计局、计改办、会计事务所,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就意味这不是真正的公务员。不过不影响福利待遇。

4、人事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权利很大单位。公务员管理、干部调配、技术职称、干部教育、军转分配、培训、工资、人才交流、编制等等,权利太大了。也有二级机构,属于事业编制,如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但福利待遇都不错,而且编制自己管着,调整起来也很方便。

5、民政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转业前对此单位不太感兴趣,其实不然,此单位号称小财政局,实力雄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士兵安置、退休干部管理、救济款、殡仪馆等。不过下面有二级机构,如殡仪馆、军干所等单位。二级机构也属于事业单位。当年转业第三名选择此单位机关时还不太理解。

6、监察局

行政编制,此单位是纪检委下面的局,在政府提升效能的今天和未来,权利日益扩大。主要有纠风办,效能办等。提拔的比较快,当然也会得罪人。当年转业考第二名的就选的是此单位,现在天天下去查各单位,很是风光。

7、国土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在现在政府大卖土地开发的今天,这个单位的财政帐号也是相当的饱满。每个城市都在卖土地,管理土地的单位不用多说了,需要提示的是其一样有二级机构,

同样是事业编制,但不影响其高福利。怎样取舍就看你的想法了。

8、建委(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此单位家大业大,下面二级机构众多,如城建监察大队。有的单位还不是全供单位,如园林绿化管理处,是个差供单位。这个单位二级机构众多,如果进不了机关还是小心选择。因为进不了机关就意味着不是公务员。当然有的二级机构福利待遇还是不错的,如城建监察大队,到处拆违章房。

9、发改委

行政编制,里面也有事业编制,单位科室多,人少,管的都是大的规划,正科前提拔的比较快。权限也比较大,当了领导容易犯错误,我们这一年抓了两个发改委的领导。能进还不是很不错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其下面还有一个二级局局,这个局全是事业编制。

10、劳动保障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下面一样有二级单位,事业编制,如机关事业保险处、劳动监察大队等。但总体福利待遇都不错。当年第七名选择了此单位。

11、环保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下面一样有二级机构,如环保监测站、环保监察支队等。总体福利也错,当年考试第六名的选择了此单位,不过他后悔了,后悔没有选劳动局,呵呵。在环保日益提升的今天和未来,此单位应该还是不错的。

12、城管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下面二级机构也不少,如环卫处、城管大队,此单位也是家大业大,下面二级机构人员众多,有事业编制,有临时雇的合同工,如果能进机关保证公务员编制的话还是不错的,但如果进了下面还是要多考虑,毕竟要天天和小商小贩搞对抗,你不管,领导批你,你管了,看着城市最低层的人民,你下的了手吗?

13、审计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这个成立比较晚的局,当年成立的时候没人愿意去,现在可是想进进不去了。下面一样有二级机构,事业编制,但不影响其整个系统的高福利。

14、法院

全是公务员。高福利单位。工改后不知道怎么样,不过我想不会撼动其高福利的大气侯。千万不要怕过不了司法考试。当不了法官又怎么样,一样不影响单位给你发高福利。

15、检察院

全是公务员。高福利单位,看看各个城市的检察院大楼就知道这个单位的实力如何了。和法院一样都是好单位。

16、交通局

机关是行政编制。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单位,不过下面二级机构比较多,如运管处等单位,很多都是自收自支单位,不过福利还是很好的。管交通的,家大业大啊。

篇二: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公务员考试预测试1

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公务员考试预测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 2014年12月12日下午14时32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解决( )4个省市,沿线20多座大中城市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

A. 河南、山西、北京、辽宁 B. 湖北、河南、河北、北京

C. 河南、河北、天津、北京 D. 湖北、河南、山西、北京

2. “水停百日生虫,人闲百日生病。”这句俗语所体现的哲理是( )。

A. 事物在本质上都是物质的 B.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C. 物质运动遵循固有的规律 D. 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

3.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这句话表明( )。

A. 人是研究社会历史的出发点

B.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C. 历史发展方向是由人们自己决定的

D. 人的自我保存和发展是历史的原动力

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共同点在于( )。

A. 公有制都占主体 B. 都存在多种经济成分

C. 主要矛盾一致 D. 根本任务相同

5.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中,管理民主是( )。

A. 根本目的 B. 基本尺度 C. 中心环节 D. 政治保证

6.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 ),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

A. 优化种养结构 B. 科学致富 C. 农产品自销 D. 发展个人致富技能

7.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 )、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A. 专业化 B. 机械化 C. 信息化 D. 规模化

8. 下列不属于我国“三农”问题根源的是( )。

A. 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

B.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不断增加

C. 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

D. 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

9. 2014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要发挥好( )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

A. 工业现代化 B. 新型城镇化 C. 现代服务业 D. 乡镇经济

10.《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县为单元,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 )五规合一的要求,在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修订完善新农村规划。

A. 人口规划 B. 空间规划 C. 生态规划 D. 文化遗产保护

11. 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 )政策,二是税收政策。

A. 金融 B. 补贴 C. 支出 D. 信贷

12.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其核心是( )。

A. 严格依法办事 B. 制约权力 C. 保障人权 D. 司法独立

13. 村民陈某在办理宅基地使用审批手续时,多次遭到土地管理所审批人员金某刁难,因而找到县国土局领导投诉,要求对金某进行处理。此时,陈某所行使的基本权利是( )。

A. 建议权 B. 检举权 C. 控告权 D. 申诉权

14. 以下说法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的是( )。

A. 农村土地承包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B.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承担行政处分的责任

C.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D.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人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15.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 )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A. 为成员盈利

B. 增加合作社自身实力

C. 提高成员的素质

D. 服务成员

16.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B.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村民的过半数参加

C. 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17. 农产品比价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各种农产品( )之间的比例关系。

A. 牌价 B. 销售价

C. 收购价格 D. 市场价

18. 下列属于落叶果树的是( )。

A. 橘 B. 板栗 C. 菠萝 D. 枇杷

19. 以下不属于农业普查对象的是( )。

A. 农村住户 B. 村民委员会

C.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D. 县人民政府

20. 下列不属于中国土地资源基本特点的是( )。

A. 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少

B. 地区分布不均,保护和开发问题突出

C. 生产力地区差异不是很明显

D. 类型复杂多样,耕地比重小

21. 2015年度河南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年人均( )元。

A. 30 B. 50 C. 60 D. 90

22. 所谓“新农村”即( )。

A. 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

B. 新房舍、新设施、新农民、新风尚

C. 新房舍、新设施、新文化、新农民、新风尚

D. 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

23. 征收基本农田应由( )批准。

A. 国务院 B.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C. 县级人民政府 D. 乡镇人民政府

2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 )、可持续”。

A. 有弹性 B. 分层次 C. 高效率 D. 多渠道

25. 根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 )给予补偿。

A. 农业用途 B. 建筑用途

C. 新用途 D. 原用途

26. 我国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坚持的主导价值观是( )。

A.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 管理精细化

C. 权力运作规范化 D. 效率优先

27. 危机状态下,公众要求决策者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危机,而决策者在信息受限的情况下难以作出有效的决断。这说明公共危机的( )特征。

A. 不确定性 B. 连锁反应性 C. 突发性 D. 紧急性 28.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决定政策去向的最有效的方式是( )。 A. 政策制定 B. 政策宣传 C. 政策延续 D. 政策评估 29. 河南省具有的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不包括( )。 A. 粮食生产核心区 B. 中原经济区 C. 郑州自由贸易试验区 D.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30. 下列关于公文处理的做法。错误的是( )。 A. ××县图书馆为申请购置图书经费向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请示 B. ××县公安局将年度总结作为县政府一份报告的附件 C.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发文时写“经县政府同意”字样 D. ××县交警大队将管理路边停车问题的通告刊登在当地晚报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下列命题中,体现辩证法思想的有( )。 A.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 B.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C. 天不变,道亦不变 D.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2. 当前中国经济正发生的根本性转变有( )。 A. 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 B. 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C. 单一公有制到混合所有制的根本性转变 D. 从城乡二元经济到现代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转变 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 A.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 B. 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

篇三:2014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31 号)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地区,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3585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不含派出机构)计划招录9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57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719名;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工商所分局、税务所分局、法庭、司法所等)计划招录2616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4年四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乡镇工商所分局、税务所分局、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截止2014年3月4日户籍在贵州)或本省生源(原为贵州户籍,现在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见附件2)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除外)机关和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7、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交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4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3月11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

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4年3月12 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免收确认手续;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3月12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免收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年应届

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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