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怎么写?

时间:2021-06-18 09:19:5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现代社会中,许多求职者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书时被要求签署一份保密协议的情况,目的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被泄露和恶性竞争导致用人单位利益受损。那么2020年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怎么写?保密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2020年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法保密条款的含义:

  1、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的劳动者都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并确定违反这一义务的具体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保密条款的认定:

  1、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个种类,其生效要件与其他民事合同的生效要件基本相同,即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特殊性则主要体现在国家有特定的法律法规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及合同内容的特定方面进行规定,以实现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主义法律价值目标。

  2、既然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的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那么,作为劳动者则有义务遵守这一合同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法》第102条也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理论上说,这里的保密约定与理论上通说的竞业禁止规定比较接近。

  3、所谓竞业禁止,一般是指公司员工有在一定时间内保守公司业务秘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许可,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向他人泄漏业务秘密并获取利益。竞业禁止条款,一般在公司与高级管理人、高新技术公司与其技术人员等之间签订,在公司法理论上,公司的经理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还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因为这些人员一方面掌握着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其对公司的忠实度甚至可以影响到该公司的生死存亡,仅从维护商业秩序的角度出发,法律也必须对此类问题进行规范;另一方面这些人员往往在公司享受高薪待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一般法律原则,其必然也要对公司负有更多的义务。

保密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并生效。

  1.苏州xx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苏州中科集成电路设计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推荐访问:劳动合同 保密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