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设备采购合同

时间:2021-06-19 10:37:23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XX项目
*******供货合同(采购类)
甲方:项目公司 乙方:供应商
丙方: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甲方为 (以下简称集团)下属项目公司,乙方为通过采购服务平台确定的品类供应商,承接项目物资的供货、检测、售后服务等工作,丙方为集团下属专业公司,为集团材料设备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及其物资供应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甲乙丙三方就的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和检测费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供货范围
2.1供货范围:(明确乙方提供包含设计、加工、供货、摆放及相关服务内容)
2.2供货清单:见附件1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3.1本合同采取如下第B种计价方式
A.(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按XXX公司设计的 年 月 日出版的施工图(或货物一览表)、本合同中的技术质量条款和相关质检部门的验收要求一次性包干(图纸目录详见附件)。
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除
合同约定可调部分之外,其余工程量、单价和总价均按合同价包干,一律不得调整。三方约定合同价款可调因素有:
1)约定允许可调工程量部分:指 部分按合同报价清单量暂定,具体按实际发生进行签证结算;(仅适合图纸不清晰,有部分暂定的包干)
2)甲方认可的重大设计变更;
3)在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基础上,甲方认可的现场签证;
4)甲方确认的合同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B.(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详见报价清单。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为完成合同中所规定完成该项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是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和风险而确定报出的固定单价。包含设备材料费、设计费、制作加工费、搬运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装卸、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成品保护费、调试、培训、技术指导、维保费、政府部门检测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合同总价在结算时按照报价清单内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调整。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按固定单价包干。三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可调因素有:
1)合同报价书中的工程量部分按实结算;
2)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
3)在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基础上,甲方认可的现场签证;
4)甲方确认的合同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3.2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设计变更,任何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均不影响本协议及合同条款的约束力,设计变更所引致的费用计入结算。
3.3 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发生的费用按下列方法进行:
1)所增减材料如合同清单内有对应参数型号的,按照合同清单对应型号参数的材料的单价和计价模式(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2)如增减材料属合同附件清单无对应子目型号的则:
a、按甲方市场采购询价计费进行签证;
b、计价口径根据具体材料设备补充
c、三方友好协商确定。
3)结算数量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相关收货、验收单据为准。
4)若有变更,须出变更联系单,以变更联系单为结算依据,并以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同意价格为准。
5)合同清单中同一科目若出现价格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进行结算。
3.4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内容,不得因联系单未签署等理由延误工期。对于联系单中涉及的价格变更,在结算时一次性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进度款的支付不做调整。
3.5 价款结算
结算依据包括:a)封面和目录;b)结算书;c)合同书(含供货清单);d)变更、签证通知单、回执单及费用审定单;e)材料进场验收及交接单;f)工程违约金扣款凭证、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g)已付款对帐单;h)双方不再增加其它资料确认书;i)物业验收单;j)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以上资料一式贰份,其中(a、b)项原件贰份,其余项原件壹份。
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对于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甲方没有答复并不视为被认可,乙方无权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为由主张按其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1乙方供货方式及时间采取如下第B种。(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A. 一次性供货,供货时间。
B. 分批供货,第一批次供货时间 ,第二批次供货时间 ,第N批次供货时间。
4.2交货地点:甲方项目部指定位置 。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5.1 乙方保证全部货品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与合同规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
5.2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品所需的全部原材料/设备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投入生产。
5.3如上述规范标准与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有矛盾或分歧时,乙方须以两者间甲方确认的较优者且较严格者为准进行制造和供货,费用包干在合同价内。
5.4 乙方保证合同价款内已包括产品所涉及的任何专利物品、程序或发明的专利使用费。
5.5具体产品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2 。
价款的支付方式
6.1合同生效日起7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的预付款,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
6.2 分批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该批次货品60 %的货款,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
6.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后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
6.4结算总价的5 %,作为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甲方办理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丙方收到甲方该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
6.5甲方最迟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6甲方向丙方付款,丙方向乙方付款均采取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丙方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滨江支行 账号 356940100100130767 丙方资料接收人信息:
地址 310052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9号绿城电商 姓名 王琴 电话 18857110581 0571-86539225 6.7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前,按照双方确认的合同进度付款金额开具准确无误的发票,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承包人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
6.8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丙方,同时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支付货款给丙方,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预付款3工作日内、其他款项5工作日内)分批对应支付给乙方。
履约担保
7.1 丙方应按如下第B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A. 履约保函
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之%,即人民币元整()。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集中交房之日后90日内。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须正规有效,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丙方负担。如果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有权直接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B. 保证金
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保证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之10%,即人民币元整()。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项目验收合格后,资料移交齐全,28日内如无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全部返还(不计利息)。如果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
7.2 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履约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如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丙方应以延期的天数,按每逾期一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八条 订货
8.1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最新资料对甲方的订货信息进行复核,并由此确定实际所供货物的规格及数量。若实际确定的供货数量与合同存有差异,则在与甲方充分沟通后按甲方指示处理,合同总价及付款额根据合同约定调整。
8.2 乙方须优先使用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而不是使用比例尺量度的尺寸。在订购货物及展开工作前,乙方须核实所有尺寸及审核图纸之间或图纸与技术规范之间是否存在不符之处,并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所发现的任何偏差,由甲方给予指示。
8.3 甲方不负责由于乙方未能充分执行审核所引致的任何虚耗物料、工作或阻延,供货期亦不予延长。
8.4甲方有明确要求乙方一次性生产全部货物的,因甲方实际需求相应合同约定的供货数量减少而造成乙方货物浪费的,双方协商赔偿费用,且乙方不需要将剩余货物运至工地。
样品及施工样板
9.1 样品
9.1.1 对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提供对应样品,且经甲方确认的,则该样品即作为双方日后验收货物的标准。
9.1.2 对于在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样品的,乙方须在甲方订货前14日,免费提供一切所需样品或货物技术规格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供甲方审批使用。
9.1.3甲方、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样品后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通知乙方对此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
9.1.4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甲方负责存放。甲方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
9.1.5样品费用由乙方承担,此项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9.1.6甲方对任何样品的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按本供应合同需承担的责任。
9.2 施工样板
9.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材料及施工质量达到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样品及/或施工样板的质量标准及效果,且具体施工质量及观感效果满足合同要求
9.2.2 施工样板需经过甲方确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继续履行项目整体工程的,整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经甲方单位验收合格的样板区的工程质量要求。
交货、指导安装及检验、验收
10.1 交货
10.1.1丙方指定由乙方直接交付货物给甲方。
10.1.2 货物到达前应提前3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10.1.3乙方将各批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后,由甲方丙方乙方???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共同进行开箱验收。
10.1.4 开箱验收只限于检验货物是否存在外观破损,并不包括对隐蔽性的、通过外观检验所不能发现的任何缺陷的验收。
10.2 指导安装
10.2.1指导安装
乙方应指派专门的服务工作组,在设备批量安装前指定两个以上(含两个)经验丰富的技术工程师在对材料/设备安装工作进行技术交底,并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安装期间,乙方派驻现场技术指导人员有权对作业人员不合质量规范的安装向甲方告知相关情况。
10.3检验与验收
10.3.1 甲方有权力随时对本合同范围内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到场货物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检测结果未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3.2 甲乙丙三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封样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各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不合格货品的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品时间为准。
10.3.3 竣工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4套,包括安装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报告、设备使用操作与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10.3.4在项目交付之前,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产品质量进行最后的检查调试,保证产品正常使用和运行。
十一甲乙丙三方权责
11.1甲方权责
11.1.1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图纸资料,及时下达作业计划和要求。
11.1.2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或通知,甲方应按在合理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11.1.3 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审批乙方通过丙方进行的付款申请并付款。
11.1.4在首批货物到达之前,为乙方指定货物堆放场地或介绍验收人员及其职权。
11.1.5 选择独立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时,通知乙方到场监督。
11.1.6货物装运前需要甲方验货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达装运地点验货。
11.1.7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1.2 乙方权责
11.2.1乙方应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材料/设备交底或设计变更及洽商,并在交货前提供与土建施工相关的资料和图纸。
11.2.2因乙方统计设计图纸中材料及设备数量、规格、甩口等不准而造成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3 货物装运前需要甲方验货的,应通知甲方到装运地点验货。
11.2.4乙方应保证货物标识的准确性,如因标识不清晰、错误等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1.5 所有货物的数量均为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人所统计的数量,任何于生产、运输、乙方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及全费用单价内。每批货物交货并经验收认可之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1.2.6 乙方交货时应及时提供产品的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
(1)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2)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系统的组成与配套资料;
(3)所有原装进口产品的进口报关单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等图纸文件资料;
(6)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11.2.7若货物提前于协定的送货时间送达而工地上没有货物贮存地方,则乙方须负责处理一切所需的工地外货物贮存及所有有关保险的购买,并负责支付相关所有的运输费、贮存费及保险费。
11.2.9乙方应对甲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并指导甲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
11.2.10乙方承诺完全遵照和执行甲方、总承包单位关于项目整体工作的调度和安排。
11.2.11乙方负责按规范、甲方技术要求规定方式对本合同范围内已供物品进行成品保护,因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物品损坏,乙方应负责进行维修、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所有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及单价内。
11.2.12乙方在进行货物搬运机二次搬运过程中,应避免对其已完成工作面的破坏。如在搬运过程中发生对已完工程的破坏,由乙方应对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赔偿。
11.2.13在工程建设过程及商品房交付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必须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为客户答疑,并确保交房期间维修工作的及时、有效。同时,由于乙方材料及设备问题给购房业主及其他人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2.14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11.3丙方责任
11.3.1丙方是甲方指定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向乙方采购货物销售给甲方并协助甲方管理供货过程、合同信息供应商评价,以及承担货款核实支付等工作。
11.3.2丙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以丙方实际收到甲方对应款项作为先决条件,而付款步骤和付款比例以甲方向丙方实际支付的情况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把对应款项及时支付或不能支付给丙方,乙方无权向丙方要求或追诉支付任何材料款,丙方不承担付款责任,但负有提醒与预警的义务。
11.3.3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并核实支付条件后须及时支付相应款项至乙方。如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应立即催告丙方及时支付,同时通知甲方。
11.3.4丙方协助甲方进行供货管理,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协同推进货物及时供应,并对货物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协助甲方对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11.3.5 丙方负责合同信息管理,丙方应及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甲方递交合同执行进展情况报告。
11.3.6丙方协助甲方进行供应商评价管理,丙方应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
11.3.7 丙方不承担供货所产生的送货运输、产品及安装质量、维保等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技术培训、售后与保修服务
12.1技术培训
12.1.1 乙方须对甲方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维修人员2名、操作人员2名。按投标文件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12.1.2 技术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2售后及保修服务:
12.2.1保修时间从项目集中交付(最长不超过竣工验收完成之后6个月) 开始起算,具体保修期限为2 年。
12.2.2 对由于产品材料或制造缺陷而引起质量问题的材料及设备,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材料及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其他一般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具体条款详见附件《质量保修书》。
12.2.3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甲方直接在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2.2.4 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正常使用造成质量损害的除外;
2)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维修,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后也由乙方负责维修;
3)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视情况由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现场人员
13.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联络人(材料接收员),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联络工作。
甲方在此特别声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涉及变更合同货物、数量、质量标准及规格型号的文件,延长工期/供货期的文件,对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有变动或影响的文件,确认合同各节点/成果验收结果的文件,同意豁免乙方任何经济责任/违约责任的文件,暂停或终止合同的文件,以及其他对合同条款有实质性变动和影响的文件等,均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任何个人签署的此类文件均不得代表甲方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且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依据(除非甲方事后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对相应文件予以确认),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本款内容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13.2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为本合同履约过程中负责及联络人,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联络、文件签发及签收等一切相关工作。
13.3丙方指派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为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现场负责及联络人,代表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联络、文件签发及签收等一切相关工作。
13.4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已送达:
(1)该通知已递交对方的;
(2)该通知以邮递(含快递)方式发出后7天的;
(3)以传真、电话或其他类似方法通知后对方以适当的形式确认的。
13.5如因合同任何一方约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发出的通知无法按时送达,仍视为已送达,相应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约定联系方式变更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违约责任
14.1 产品质量责任
14.1.1 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甲方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5%的,乙方应负责整批退、换,且乙方应按该批货款总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货期不予顺延。
14.1.2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产品短缺、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及时给予补齐或调换,费用按实结算。
14.1.3 乙方在货物进场至验收合格期间对所出售的产品进行可靠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的其他施工单位对产品的破坏由乙方负责调换。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凡出现有破损划伤的情况,乙方应当在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及时地给予处理。
14.2 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罚金按逾期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一计算。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违约金。
(2)逾期交货超过三十 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价的30%计取。
(3)如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导致对甲方产生影响的,包括并不限于延误工期及窝工等,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
14.3调试验收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全部完成后1 个月内,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验收。如因设备缺陷和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按期提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推迟验收交付或交房日期的赔偿费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14.4因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A.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超过30日的;
B. 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
C. 未经甲方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
D. 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
E. 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
14.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应付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合同应付款不足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
14.6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每日按照应付违约金的百分之十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4.7守约方在违约索赔的过程中应明确索赔主张、时间要素等关键内容,此外还应应采取积极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
十五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及其他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七(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本协议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十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6.1 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提出解除、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16.2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的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16.3 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部分。
16.4 乙方在甲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
2)甲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付款。
16.5因单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中止的,违约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七禁止商业贿赂
在三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甲方丙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丙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具体条款详见附件《阳光合作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争议解决
18.1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2 在诉讼期间,除正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9.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丙方执贰份,乙方执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9.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附件:
甲 方:
授权代表:
(盖 章):
日 期: 乙 方:
授权代表:
(盖 章):
日 期:
丙 方:
授权代表:
(盖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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