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责

时间:2021-07-18 00:39:0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6.1.1部长环保职责
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⑵负责制定公司环保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协助公司领导层推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
⑶负责办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相关手续;
⑷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⑸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日常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提出改进环保管理的建议;
⑹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环保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⑺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6.1.2环保技术员环保职责
⑴编制、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⑵制定现场环保检查计划并参加环保检查,对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督促落实;
⑶编制、修订、填报相关台帐、统计报表,并负责向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级部门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或提供材料,迎接监督检查;
⑷编制环保技术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初步审核各类方案的环保技术措施等;
⑸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管理方法并督促实施;
⑹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
⑺参加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账,负责公司事故统计、上报;
⑻编制或组织编制公司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监督车间级事故应急演练的开展;
⑼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考核;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考核。
⑽负责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及协调相关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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