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1-07-19 09:40:25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班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生产是指班组日常工作范围内的所有作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四条 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检修。班长负责对生产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 通用管理
(一)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四)外来人员、非本岗位人员禁止操作班组所属设备、工器具。
(五)作业完毕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防丢失,做到工完料净。
(六)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恢复现场定置摆放,疏通安全通道。
第六条 安全检查
(一)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班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二)岗位职工进入工作现场,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整改。
(三)对不能及时整改问题或隐患,应向班长汇报,由班组组织整改。
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
(一)严格执行《**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二)转返岗、新入厂人员未经班组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 设备机具管理
(一)班组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吊车、吊具应保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二)吊车、吊具要做到每天上班后检查,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
(三)吊车运行前要做到勤检查,运行中要做到勤观察,发现故障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四)吊车、吊具必须保持清洁,加强日常维护,及时加油保养。
第九条 文明生产
(一)电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悬挂正在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二)生产作业区域严禁吸烟,禁止焚烧可燃垃圾。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必须在车间办理审批手续。
(三)各类物料定置摆放,按区域按类别放置,标识明显。
(四)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五)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固定报警、灭火设施应按要求定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六)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七)工器具、设备附件、更衣柜、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定置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第十条 环境卫生
(一)班组责任区清洁整齐,环境卫生按照各班组责任区定期清扫,保证环境清洁。
(二)各卫生责任区要做到无废料、无垃圾、无积水,水沟畅通,各种物料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无卫生死角。
(三)垃圾必须倒入固定垃圾池、箱,定期清理,运到指定地点。
(四)所有轻飘垃圾、废纸、塑料袋等必须装袋处理,不得造成白色污染。
(五)车间所有公共场所禁止流动吸烟,禁止乱扔烟头、烟盒。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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