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时间:2021-07-21 09:43:18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指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处罚分包负责人200元一次,每周一次安全会议不加参处罚分包负责人100元。

  2.不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罚分包负责人100元。

  3.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上岗记录的,分包负责人或安全员罚50元。

  4.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指挥者罚款200元。

  5.接到总包出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即逾期不改的,每次处罚分包负责人200元。

  6.分包进场人员不到总包处办理胸卡的处罚100元一次。

  7.职工不佩带胸卡上岗的,每人罚款10元。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违章者,罚款50元,未扣好帽带罚20元,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9.2米以上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不佩带安全带,不扣好保险物的,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10.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的每人罚款50。

  11.高空作业时,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12.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违章者罚款30元。

  13.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拆装电线,电灯等电气,违章者罚款20元。

  14.非操作人员,任意进入吊装区域,违章者罚款30元。

  15.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的,违章者罚30元,上架子,起重机械穿硬底鞋或易滑鞋,违章者罚30元。

  16.竹扶梯,人字梯无防滑保险措施或缺档腐朽仍在使用的,违章者罚款10元。

  17.任意拆除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违章者罚款100元。

  1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违章者每人罚款100元。

  19.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通道,人货梯上下,而任意攀登,违章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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