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部安全职责

时间:2021-07-22 09:34:3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物资供应部部长的安全职责: 1.1 在进行工程计划、概预算管理同时,必须列入施工安全措施经费。 1.2 在编制工程施工计划时,作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作到专款专用。 1.3 工程发包前,会同安监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1.4 进行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必须有安监部门的审核签字。 1.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对承包方必须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 1.6 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2.计划供应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2.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预防的工作。 2.2 严肃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2.3 在编制下达工程施工计划时,应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4 在编制工程投资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5 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2.6 协助部门领导作好有关安全工作。
2.7 按照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预留安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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