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21-07-22 09:36:5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推动和促进各级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消除企业危险因素,降低事故发生频率的关键。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有依据企业组织结构和相关职能而制定的科学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企业最高管理者负责授权签发的正式文本。

我国机械行业十多年来通过贯彻实施《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绝大多数企业已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但是,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多数企业组织形式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等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的由过去厂长负责制的工厂变成了股份公司、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体等,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自动失效而需要重新制订或修改。

制订责任制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两种

一、 以各层次各部门相应职能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用这种方法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的现行组织结构能一一对应,各层次、各

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全面,且条理化,能够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可以避免遗漏重叠,也便于集中考核,但在实践中,遇到具体活动或问题时,由于对活动中的各方职责界定得不具体,时有发生相互推诿或谁都不管(遗漏)的现象。

二.以体系要素或活动,界定涉及相关部门或层次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在OHSMS标准中,只要求明确各层次各部门相关人员的OHS职责,但用什么形式界

定,并没有规定,其行为准则是依据企业的客观情况和需要来自行规定的。因而各层次各部门相关人员的OHS职责可能写在管理方案中(活动涉及的相关方)也可能写在程序文件中(要素程序涉及的相关方)或者是写在作业指导书中(活动涉及的相关方)。在具体的OHS事务中,各层次各部门,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做,谁做,规定得十分清楚,杜绝了相互推诿或遗漏,也便于内部审核,但各层次各部门的OHS职责系统性完整性较差,特别是在计划期内要素或活动未涉及的部门,在OHS事务中的职责可能有遗漏现象。为了弥补上述不足,有的企业制订了《企业员工责任制管理程序》其内容包括:员工责任制制定的依据;员工责任制制定的范围《各级管理层和各操作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责任制编制;运行程序;领导及其责任制的变更;员工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实际上是在第一种方法的基础上的改进,使责任制的运行在监督监控下更加有效,更加规范,更加符合OHSMS标准的要求。

以要素或活动界定相关部门及人员的OHS责任实例:

一、 在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程序中规定

1、 管理者代表负责危害辨识、危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2、 安全处具体负责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参与本公司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工作。

二、 在信息交流管理程序中规定

1、 安技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行业主

管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2、 各生产部、科、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相应的业务范围内的内部信息交流。

3、 工会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及内部员工反映问题的反馈工作。

三、 OHSMS运行控制程序中规定

1、 设计处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如何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危险,并纳入设计评

审。

2、 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

3、 生产处、仓库等部门负责化学物品的管理。

4、 行政处负责废弃物分类处理。

5、 安技处负责设置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检查各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 对相关方的管理程序中规定

1、 设备处、供应处、基建处负责对与有业务关系的OHS管理工作。

2、 人事处负责临时工、民工等外协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3、 各相关单位负责对进入本单位工作现场外来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4、 安技处负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五、 OHS管理评审程序中规定

1、 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评审活动。

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内部评审活动,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

3、 安技处长负责组织准备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

作。

4、 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

的整改措施。



《摘自某公司相关程序文件》

由于OHSMS是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开展任何OHS活动(包括员工正常的作业活动)都应有文件和记录。所以在开展各种OHS活动的文件中,也对所涉及的部门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以各层次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制定人员的责任制实例:

一、 董事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 董事长是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安全生产总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批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领导贯彻执行。

3、 在组织召开董事会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决策性意见或方案。

4、 定期听取员工代表(股东)对安全生产的建议,按时向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二、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聘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公司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及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采取

各种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3、主持召开经理(行政)工作会议时,要把安全工作做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布置和落实,重大问题报请董事会批准。



三、 员工管理(劳动、人事、教育、保卫)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员工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除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外,对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代行总经理时,行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责任。



四、 科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 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领导和组织专业技术部门的人员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设计规范,指

导和教育执行标准。

3、对设计、试制、开发行业新产品和“四新”项目及工艺流程、工艺布局、工具工装设计编制等技术文件,严格按国家及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要求把关审批,并研究落实和指导全程安全教育工作。



五、 计划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

1、 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审定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卫生各项费用列入计划,并优先给

予保证。



六、 经营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

经营副总经理是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对本系统及所管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七、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具体工作全

面负责。

2、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事宜提交经理(行政)工作会议或董事会讨论研究,并执行会议决议和决定。



八、 动力装备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对本系统及所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定期组织专业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动力、设备、厂房建筑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公司本

质安全。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如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技术鉴定、安全技术检测、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摘自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制度讨论)

企业规模、结构各不相同、其所设置的机构及相应人员的职务也不尽相同,但其使企业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职能(或功能)是大致相同的。如有的企业管生产、动力、技术的副总可能是一个人,所负责的系统中生产、技术、设备、动力、计量、工艺等处室合并为一个生产制造部中,其相关职能的合并,OHS责任也应相应的合并。有的企业没有运输、铁路也不需这方面OHS职责。因此上述实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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