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7 09:19:00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烟气脱硝氨站(以下简称氨站)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尽可能降低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作为公司氨站事故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处理原则。
1.2适用范围
1.2.1 氨站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1.2.2 氨站设备、建筑物发生安装质量安全事故。
1.2.3 氨站发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1.2.4 氨气容器、管道泄发生泄漏等安全事故。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4 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2.5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版
3 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 员:副总工程师、公司各部门经理、维护单位项目经理
3.1 稳定生产组
组 长:副总工程师
副组长:运行管理部经理
成 员:运行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行管理部专工
3.2 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 长:副总经理(分管生产)
副组长:设备维护部经理
成 员:综合管理部经理;燃料物资部经理;计划经营部经理;设备维护部经理助理、专工主管;外委单位项目经理
3.3 事故调查组
组 长: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
副组长:安全监察部经理
成 员:综合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会副主席、安全监察部成员
3.4 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会副主席
成 员: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
3.5 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 员:综合管理部经理、信息中心主任
3.6 现场警戒组
组 长:安监部经理
副组长:保卫主管
成 员:保卫人员、安监部人员
3.7 各小组责任
3.7.1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7.1.1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3.7.1.2发生突发事故时,决定启动、终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7.1.3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稳定生产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国投华靖电力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情况。
3.1.7.4统一协调和调动公司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援助。
3.1.7.5负责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部门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7.6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处理一切与媒体报导、采访、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事务。
3.1.7.7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事故调查、抢险救援、稳定生产、善后处理、综合协调五个工作组,分工负责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3.7.2稳定生产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主要负责事故处理期间及后续一个时期的稳定生产和稳定职工队伍工作。
3.7.3 抢险救援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救援工作。
3.7.4 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原因分析、事故的定性及处理建议等工作。
3.7.5 善后处理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员安抚、慰问、补偿等工作。
3.7.6 综合协调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主要负责与国投华靖电力公司火灾应急指挥部、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为应急处理提供交通、工作、生活保障等工作,疏导交通,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安全、及时到位。负责各种应急药品的储备、供给以及疫情的防控,负责协调事故应急的医疗抢救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前后及过程中通讯通道、通讯设施故障的处理与抢修工作,保障通讯通道畅通及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具体做好对本厂内部和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宣传工作。
3.7.7现场警戒组:在事故地点设置警戒线,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控制和引导。
4报告的程序
启动条件:氨罐发生爆炸;氨系统发生火灾或氨系统发生泄露难以控制时。
4.1 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向当值值长报告。
4.2 值长接到报告,立即向应急指挥组组长报告,由总指挥启动本预案。
4.3 各工作组长接到报告后:
4.3.1 立即通知工作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3.2 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指挥组汇报。
4.4 应急指挥组接到报告,如果是重一般及以上事故应将所发生的情况,向**公司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环保局报告,若事故将对周边单位、群众有影响时,应同时通知周边村委会等单位。
4.5 应急指挥中心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4.6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6.1 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4.6.2 公司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6.3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与中毒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6.4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6.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6.6 需要外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6.7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7 事故处理后,应急指挥中心应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7.1 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4.7.2 公司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7.3 事故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7.4 事故原因和性质;
4.7.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
4.7.6 针对事故的原因,制订的防范措施。
4.7.7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4.7.8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5.1 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点:
5.1.1 氨站的2台80m3的储氨罐(液态氨)。
5.1.2 氨站2台500kg/h的蒸发槽(液气态氨共混)。
5.1.3 氨站2台2m3的缓冲罐(气态氨)。
5.1.4 所有的供氨管道与管件。
5.2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的后果:
5.2.1 储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气态氨)爆炸,往往伴随火灾与氨气泄漏,并可能造成加热蒸汽、热水外冒,附近建筑物倒塌、人员中毒与伤亡和环境污染。
5.2.2 储氨罐及供氨管道(含液、气态氨)泄漏,引发大量的氨气对外扩散,造成人员中毒与伤亡、环境污染、构造物受腐蚀。
6 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1氨站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应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2119(本公司消防)或119(市消防),报告火灾发生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火灾事故类别等,同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
6.2 公司领导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组统一指挥,各级人员明确预案处理职责,高度协调统一行动。
6.3 发生爆炸后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防止环境污染”的原则进行处理。人员被困时优先组织人力、工具将被困人员解救出来。人员受伤时按照《安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将伤员尽快送至医院救护。
6.4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5氨站发生爆炸后,抢险组人员穿上防化服,戴正压式呼吸器进入现在进行搜查氨站区域是否有伤亡或滞留人员,如爆炸现场有伤亡人员,首先对伤员进行抢救,并尽快把伤员送出安全地带交给救治小组。
6.6消防人员人员穿上防化服,戴正压式呼吸器在事故现场布置多道水幕,在空中形成严密的水网,中和、稀释、溶解泄漏的氨气。
7 氨站发生爆炸后应当采取的应急处理程序
7.1 氨站发生爆炸后应紧急关断A、B液氨罐液氨出口阀,A、B氨气缓冲罐出气阀,A、B液氨蒸发槽液氨进口气动阀,A、B液氨蒸发槽蒸汽进口气动阀,停止脱硝系统的运行,在值长指挥下进行脱硝系统的紧急停运的事故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拉好隔离带,并做好其他隔离措施。根据爆炸发生原因,尽快进行处理。
7.2 氨压力容器因超压发生爆炸应立即停运相关的压力容器,特别是卸氨过程引起的超压,应立即停运卸氨压缩机,并设法隔离爆炸的设备。
7.3 启动氨罐水喷淋系统,投运氨吸收罐装置,减少氨气向外扩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气量很大(具体数值),应采用消防车(栓)的喷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雾,抑制氨气向外扩散。
7.4 启动氨罐水喷淋系统,投运氨吸收罐装置,减少氨气向外扩散。如向外泄漏的氨气量很大(具体数值),应采用消防车(栓)的喷淋管在泄漏部位上方形成水雾,抑制氨气向外扩散。
7.5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废水,安装临时水泵把产生的废水抽到能收容大量废水的区域。对附近的雨水口、地下管网入口进行沙袋封堵,防止有毒废水进入水系统,造成二次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
7.6氨压力容器超温发生爆炸(如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加热蒸汽温度过高、氨罐受过度暴晒等原因造成的爆炸),应设法隔离爆炸的设备,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投运消防水进行灭火。
7.7 氨气/空气混合发生爆炸,尽量使其隔绝与氨气混合的空气,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投运消防水进行灭火。
7.8进入氨站后,人体尽可能处于上风位、尽可能蹲身或匍伏前行。除非万不得已,不允许爬上储氨容器及其周边的构造物。
7.9 所有参加事故抢救的人员,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体所产生的有毒气体、氨气引起中毒、窒息,同时防止被燃烧物体引起相关设备爆炸。同时做好防止冻伤和灼烧伤措施和防护。
7.10 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进行起火原因调查及火灾损失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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