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防恐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7 09:19:16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影响范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 编制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决策科学、资源共享、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确保我镇境内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中发生事故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村委会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1.3.2 区域为主、反应迅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镇、村两级领导负责制,事故抢险指挥以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充分发挥事故单位及地区的优势和作用,做到反应迅速。
1.3.3 平战结合、高效有力。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影响的范围和造成的损失。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1.5 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现状与趋势
1.5.1 危险化学品事故无论企业大小,在任何地形、气象和季节条件下都随时随地可能发生,具有突发性特点。
1.5.2 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或产生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具有扩散性,使危险化学品事故随时有扩大和蔓延的可能,一般可引起大面积的燃烧爆炸和中毒,造成人员的伤亡惨重,损失巨大,其危害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特点。
1.5.3 危险化学品事故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具有多样性,即除可造成死亡外,也可引起人体各器官系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可以是急性中毒也可以是慢性中毒;不但影响本人也可以影响后代。
1.5.4 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或泄漏的各种有毒特质分布广,污染严重,环境被污染后,消除极困难。
1.5.5 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事故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复杂,救援工作难度大。
1.5.6 我镇危险化学品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涉及:烟花爆竹储存、经营;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站(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民爆器材、储存、使用等。涉及的主要产品有:烟花爆竹、汽油、液化石油气、黄磷、液氨、氯碱产品、氰化物、炸药、硝酸铵及部分有机化工产品等。
1.5.7 危险化学品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全镇各村都分布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且大多数集中在县城周边,一旦发生事故涉及人口较多,影响大。
1.5.8 随着生产装置、储存装置日益增多,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大量流动危险源。由于城镇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对滞后,很多化工企业建在城镇周边,居民区、生产区混杂,特别是城市加油站、加气站均建于城镇及郊处,部分建在人口密集区,潜在危险性增大。
1.6 事故级别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到影响的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6.1 特别重大事故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稳定造成特别严重损害,需请国务院协调处置或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事故。
1.6.2 重大事故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损害,需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处置的事故。
1.6.3 一般性(包括一般、较大)事故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稳定影响相对较小,由事发区人民政府或各地镇人民政府可以处置的事故。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危化应急指挥部)是全镇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领导机构,办化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对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2 镇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卫生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特殊情况可临时抽调其他部门参与。
2.1.3 镇危化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协调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力量救援;救援行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
2.1.4 各部门职责
镇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危化应急指挥办)负责镇危化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指挥部命令,负责向市安全监管局和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负责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负责调配、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控制事故现场和防止破环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建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队伍,控制危险化学品危害泄漏源,扑灭火灾,抢救现场受害人员。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人员和急救物资的道路、水上运输。
卫生部门负责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治专业机构;负责确定危害区域内人员受危害程度,负责对受污染的粮食、食品进行检测,确定污染程度和后果。
药监部门负责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通讯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畅通。
电办系统负责组织事故救援供电。
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危害区域大气、水、土壤的监测,确定污染区域和污染危害程度,救援行动结束后负责制定环境恢复方案。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预测、预报事故区域的有关气象情况。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机械施工单位对泄漏物进行围堰堵截,把污染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负责吊装发生事故的报废设备和车辆。
质监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当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疏散、安置及思想稳定工作。
镇危化应急指挥部构成图附后
2.1.5 由相关行业抽调专家组成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专家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专家组)。其主要职责:为事故救援和人员救治提供技术方案和进行技术指导;救援结束后,提出消除事故影响和防范的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2 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各级政府协调请求驻津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信息处理
3.1 信息平台
3.1.1 以“小站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在安全监管应急系统基础上,建立“小站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信息管理平台”。
3.1.2 各级各部门传递、报送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通过镇应急信息系统传输和处理,实现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2 信息处理
3.2.1 镇危公应急指挥办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危化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议案的建议。
3.2.2 镇危化应急指挥办对突发的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要及时向镇应急办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2.3 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有关单位应及时将信息报镇危化应急指挥部,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及时再将信息报上级危化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4. 预测、预报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收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通过常规信息监测、广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研究和判断、准确监测和及时报送工作。
4.1.2 各部门设立的各类重点信息监控点,监测到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将信息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按规定报镇危化应急指挥办。
4.1.3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接警与报告
公众了解和掌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以现有的110、120、119、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报告,接警部门应迅速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安全监管部门。
4.2 预警
4.2.1 一旦发现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征兆或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有扩大迹象时,事发地监测、监控和公共信息接警主管部门通过分析、研究判断,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报本级应急办和镇危化应急指挥办。
4.2.2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各信息监测、监控和公众信息接警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和预警预测体系,建立各种专家评估系统和专门调查系统,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理提供指挥、决策依据。
4.3 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4.3.1 预警级别的确定
各信息监测、监控和公众信息接警主管部门根据上报信息进行风险分析,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标准,确定预警级别。
4.3.2 本镇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发生橙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由市安委办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橙色预警信号由市安委办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黄色预警信号由事发地区、镇级安委办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蓝色预警信号由事发地的镇级安委办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5. 基本应急
5.1 分级响应
5.1.1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级各部门应根据事故情况逐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乡镇和企业应急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机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镇危化应急指挥办立即向镇危化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
向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部传达镇危化应急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镇危化应急指挥办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无援情况,并及时向县危化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
镇危化应急指挥办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情况,通知镇危化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急救援专家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等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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