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7 09:22:10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轻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行动,保护我企业现场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使我企业面对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6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1.2.2法规规章和文件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7)《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8)《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
(10)《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
(1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48号);
(1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196号);
(1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
(14)《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9号令);
(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44号);
(1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56号);
(1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辽政发4号);
(18)《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安委2号);
(19)《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安监应急30号);
(20)《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方案的通知》(辽安监应急171号)。
1.2.3标准和规范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4)《企业职工伤害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5)《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
1.2.4参考资料
(1)《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与预案编制技术》,气象出版社;
(2)《企业应急安全管理指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某某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某采石场内发生的滑坡与坍塌、滚石、爆破器材的使用及意外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由于我企业开采规模小,危险因素少,露天开采工艺简单,所以我企业只编写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本预案涵盖了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本预案与政府预案相衔接。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在矿山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领导负责”原则
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前提下,应急工作同样由各级领导负责,从应急预案编制到实施,都要由各级主要负责人主管主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充分准备”原则
应急工作能否达到控制事故的目的,与事前的充分准备密不可分,只有做好全面、细致的准备工作,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达到应急预案的要求,才能在发生事故时做到有备无患。
4.“尽早及时”原则
事故初期阶段如果能够在最早、最短时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就可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得到最好的结果。因此,我企业加强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危险源的监控,尽早、准确地发现事故苗头,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5.“以人为本”原则
一旦事故发生,在采取各种措施时,首先考虑和保证我企业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在制定和实施应急计划时,将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2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2.1.1基本情况
我企业系私营独资小型露天矿山企业,现有职工10人。
2.1.2地理位置及交通
我企业位于辽宁省。
我企业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矿区距国道1.0km,其间有土路与露天采场相通,运输车辆可直达矿区,交通较方便。

推荐访问:采石场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