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8 09:14:47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预防和处理锅炉结焦而引起的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打焦而造成烫伤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特制定《发电厂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除焦的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 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企业的力量乃至社会力量,企业员工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义务。
2 概况
2.1二级打焦烫伤人身伤亡:锅炉内虽发生结焦,但未影响机组负荷,投用吹灰器或打焦可以清除。
2.2一级打焦烫伤人身伤亡:锅炉内结焦后投用吹灰器无法清除,打焦也不能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或冷灰斗已结满渣无法排出。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1为了做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厂部成立发电厂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2成立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
3.1.3领导小组的职责
3.1.3.1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2负责向大唐集团公司和河南分公司等上级安生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3.3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及车辆供应。
3.1.3.4当危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3.1.4 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3.1.4.1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日常检查。
3.1.4.2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1.4.3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5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7212 副总指挥电话:7211、7213、7214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480 7005
办公室主任手机:13707669932
办公室副主任手机:13937200529
火警 119 消防队7119
医院门诊 7295 市医急诊 120
厂总机 7222 小车班值班 7456
厂部值班(新厂集控7419)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打焦工作,须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不准单独进行打焦工作。
3.2.2打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专用防烫服、工作鞋,戴防烫的手套和头盔。
3.2.3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外喷时,禁止打焦。
3.2.4打焦时,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有炉烟外喷或灰焦冲出时,工作人员可以向两旁躲避。
3.2.5打焦工作前应办理工作票,制定危险点分折与预控措施,运行人员应保持燃烧稳定并适当地提高炉膛负压,在司炉操作处所,应有明显的“正在打焦”的标志。
3.2.6打焦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或地面上,不准站在楼梯上、管子上、栏杆上等地方,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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