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1-08-01 08:17:17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考核范围
本单位所有在操作服务岗位上的在册员工和市场化就业员工。
2考核方法
2.1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以基层队、站为单位(以下称考核单位),由考核单位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各业绩考核单位应成立业绩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一般5-7人,其中员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组长可由单位领导兼任,也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成员应定期按比例更换或改选。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本人及直系亲属时应当回避。
2.2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三个方面。工作业绩权重为60%,技术业务水平权重为20%,工作表现权重为20%。
2.2.1工作业绩
a)有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指标的员工,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其中,工作数量权重35%,工作质量权重35%,工作量饱满程度权重30%。
b)无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指标的员工(如后勤服务人员,值班人员等),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权重40%、工作效率权重30%、工作量饱满程度30%。
2.2.2技术业务水平
主要考核工作熟练程度、技能等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采取技术学习日常考核打分和考评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熟练程度权重40%,技能等级权重30%,解决问题的能力权重30%。
2.2.3工作表现
主要考核劳动态度(包括:责任感、主动性、协作性)、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三个方面。劳动态度权重40%,安全生产权重30%,劳动纪律30%。
2.2.4各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制定不同打分细则,详见附表。
3考核工作每季进行一次,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考核单位内全部操作服务人员的进行考核打分。为便于考核、评价、对比和分析,考核应采用百分制形式。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业绩考核成绩=工作实绩得分权重+技术业务水平得分权重+工作表现得分权重
4考核小组应根据员工季度考核的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4.1优秀。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单项考核实际得分占规定标准分均在80%以上,三项考核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在85%及以上者;
4.2良好。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三项考核实际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在70%至84%者;
4.3合格。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三项考核实际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在60%至69%者;
4.4不合格。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三项考核实际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不足60%者。
5考核单位应将每次考核的结果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并由考核小组根据每名员工的考核结果写出评语,使员工能够发现自己工作中的长处和不足,以便扬长避短,改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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