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04 09:14:30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一、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部制定的、与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项目部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标准化文件、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和发布。
2.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
5.安全科负责组织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修订。
四、工作程序
(一)文件的制定
1.安全科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二)发放管理
1.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
2.安全科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取人签字。
3.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取科室、施工队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到安全科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安全科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安全科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三)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1.1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1.2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1.3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1.4其它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文件需修改或修订时,必须向分管安全副经理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修改或修订。
3.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或修订。
4.安全科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收回。
5.安全科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四)文件的评审
1.安全科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五)文件的借阅
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六)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科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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