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方面的处罚规定

时间:2021-08-12 19:23:03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风筒出口距迎头超过规定,罚现场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50元。
2、因运输、巷道整修、放炮等造成风筒损坏的,罚责任者50元。
3、迎头风筒落地(不吊挂),罚施工现场班组长50元。
4、瓦斯超限仍继续作业,罚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100元。
5、在风门、密闭5米范围内和风门之间堆积杂物,罚单位100元,由单位落实责任者。超过6米扩散通风仍继续作业,罚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100元。
6、擅自支开风门,罚责任者50元。
7、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后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否则,罚跟班队长,当班班长各100元。
8、无计划停风、停电,罚责任单位200元,由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9、随意破坏风门、密闭、栅栏、防尘等通风设施的,罚责任人100元。
10、瓦斯员、班长、放炮员、采掘司机以及科(队)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瓦斯监测仪器的各罚款50元。
11、瓦斯员漏检、假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采掘工作面机组、掘进机内、外喷雾必须齐全,发现不齐全,罚单位100元。发现一次机组喷雾不使用和失效,罚跟班领导、司机各50元。
13、掘进工作面风筒必须逢环必挂,否则每环罚跟班班队长各10元。
14、在风门中间和密闭墙外随意大小便者罚款50元,并责令其立即清理现场卫生。
15、在检测牌板上乱涂乱画或故意破坏牌板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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