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生产服务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21-08-26 10:30:29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协助队长做好全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中检查环境、设备、线路等涉及生产环节因素的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对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在生产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预防事态扩大,安排生产时,要考虑生产设备的安全系数和承受能力,严禁超设备能力生产,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四)严格按三程指挥生产,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认真执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
(五)根据本班工人技术水平、性能特点,合理分配劳动力,特别要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六)定期向队长汇报生产情况,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有关会议,做好记录,及时汇报、传达。
(七)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完善各项管理标准,做好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八)生产副队长带值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九)协助队长做好包保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做到班组安全工作方面标准化。

推荐访问:生产 服务队 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