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作业安全规定

时间:2021-09-03 15:41:09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工作前必须明确井筒作业内容,施工地点(层位)及其自然情况,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措施,经审批后向参加检修施工的全体人员、井口信号工、把勾工及绞车司机传达措施。参加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一切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做好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工作。
2、要害工种如绞车、稳车、小电绞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绞车、回柱机、稳车和小电绞司机必须一人开车一人监护。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指定专人检查绞车、稳车、回柱机的制动装置、电控、钢丝绳、滑轮组及各导绳滑轮是否完好;制动抱闸必须灵活可靠,严禁带病运行,不完好不得使用;稳车及回柱机的绳根应确保紧牢固;稳车、小绞车地锚或基础必须牢固可靠。
4、施工前安排专人与井口信号工、把勾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明确规定正常信号发送方式和通讯联络方式并规定好应急信号。应使用井筒无线电话或随作业地点升降的有线电话。施工前应安排专人对其进行试验检测,确保施工时通讯准确可靠。信号应由作业点发送至井口信号工,再由信号工发送至绞车房,绞车司机收到信号后必须与信号工联系,确认信号无误后方可操作。
提升机井塔各层间及上下口,均要设专人负责联系信号,信号不清或信号不明,司机禁止动车。
5、施工用机具、索具必须有5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如:钢丝绳、绳头、滑子、马蹬、卡子等,并且要有受力计算说明书。在使用前应先检查后使用,不得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处理。
6、施工前,应安排专人清理施工地点上方(井上口、井架、井筒内、梯子间以及回绳孔)的浮煤、杂物。
7、在井口2m内和进入井筒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保险带,穿好工作服,扣好纽扣,扎好袖口,严禁穿塑料底鞋和化纤工作服。
保险带的规格必须符合要求,穿戴前应仔细检查保险带的安全状况。在提升容器上作业时必须把保险带拴在容器上,在井筒钢梁上作业时必须把保险带拴在钢梁上。施工人员从提升容器到钢梁上施工时,必须手扶住、脚站稳,方可让容器上的人员解开保险带,迅速在钢梁上拴好。施工人员在钢梁上施工完成后,同样手扶住、脚站稳,方可解开钢梁上的保险带递给容器上的施工人员并且拴牢靠,方可从钢梁上沿过桥架到容器上,施工人员全部到提升容器上并且把保险带拴好后,收起过桥架,方可发出动车信号。
8、施工期间,提升绞车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准确操作。井筒作业期间绞车司机、井上、下口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交接班时,必须在征得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接班人员交清工作情况后方可离开岗位。
9、井筒施工严禁平行作业。井上口要设专人进行警戒,井下口应挂设好安全防护绳和警示牌,5m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和穿越井口,严禁向井筒内扔杂物。当人员到达施工地点开始作业时,必须拉开绞车控制回路的检修刀闸,切断绞车控制电源。当接到施工人员需要提升容器的信号后方可送电启动绞车。
10、施工人员需站在箕斗或罐笼顶上作业时,必须在箕斗或罐笼顶上加装保护伞和栏杆,并在施工前检查、清除井口附近和井筒内可能坠落的物件。提升容器顶上站人时,提升的加速度要均匀,最大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
11、井筒(口)作业时,当提升容器边缘与井口平台水平距离大于250mm时,严禁施工人员从井口直接跨入提升容器,必须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厚度不小于4mm的花纹钢板作人行平台,平台两端应搭放牢固,以便于人员上下。
12、利用提升容器检修井筒装备时,如果容器的边缘距被检修物较远,则应在容器的顶或层间框架上装设可提放的检修平台。检修平台可用花纹钢板和型钢制作。平台的一端与容器框架焊接固定,一端悬入井筒装备检修位置。当用木板作检修平台时,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不得有结疤和腐朽,木板的尾端必须在容器框架上有两个固定点。移动提升容器时,作业人员必须返回提升容器并将检修平台收起或将木板抽入容器内或容器顶上。严禁不设平台跨在梁上进行井筒装备检修作业。提升容器上(包括容器内)或平台上的作业人员都必须将保险带的保险绳扣锁在与作业地点无相对运动的可靠位置。
13、检修井筒罐道梁、管子梁、梯子间梁等打堵梁窝时,必须在提升容器顶或作业平台上有可靠的接碴措施,严防往井筒内落物。施工时所用工具要拴好留绳,所带材料要用容器放置,所用的材料要放好绑牢,以防坠落。检修使用的物件应依检修顺序绑扎在提升容器上,不得将两件和两件以上的物件绑扎在一起。
14、在井架作业时必须搭设好脚手架(施工平台),脚手板时要捆扎牢固,若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70mm,不得有裂纹或伤疤,以防断裂伤人。平台应牢固可靠,满足使用要求,平台上不得承载超重物件。
15、材料、工具装罐上下井时,不得超出箕斗(罐笼)边缘,并用铁丝捆绑牢固。登箕斗(罐笼)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头、手伸出箕斗(罐笼)外缘,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装运。
16、起吊重物,必须试吊,经施工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使用两台起吊设备时,两台设备速度必须一致,严防卡箕斗(罐笼)。起吊导向轮时,在井塔起吊孔2m内及上井口严禁人员走动,并设置围栏由专人设好警戒。导向轮起吊完毕后,要把各层起吊孔盖板盖实盖严。
17、井口临时供电系统必须有三级漏电保护装置,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防漏电伤人;遇下雨天要及时覆盖。
18、更换的提升容器用平板车运输时,两侧严禁有人,并应有防倒措施。容器进出井口时,两侧不应站人。要注意两侧不得碰挤它物,严禁硬拉硬拽。
19、用绞车下放大件施工前,应将绞车制动闸盘油污清洗干净,闸瓦间隙调至1mm以下,运行期间无异常情况严禁急刹车。大件进出井筒必须用回柱机牵引,严禁人力直接拖拉。大件下放全过程应采用低频制动方式。下放大件牵入、牵出井筒时,提升绞车速度与上下口回柱机(稳车)速度要配合好。配合施工的稳车、小电绞及回柱机司机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开、停及时,刹车迅速。
20、在井口、井塔及井筒作业烧焊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长批准。施工现场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灭火器。电焊机地线搭接在焊件附近,电焊钳导线和地线不得有破皮漏电,防止电流通过钢丝绳或其它装备部件。氧气瓶和乙炔瓶在罐顶和罐内分开放置,捆绑牢固,设专人开关阀门。烧焊期间应用适当工具接留残渣,烧焊完毕应清除现场残余火源。
21、施工完毕必须恢复现场一切安全设施,并分别进行空、重载试车,确认无问题方可向有关部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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