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部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21-09-16 10:22:3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产销部工会主席在产销部支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产销部工会工作,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如下:
1.参与修订(编)、审议产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参与审查分管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4.组织听取基层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或建议。
5.参加党支部会议或相关会议,就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文化计划,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规划。
7.组织或督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提案。
8.参与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群监员、协安员安全督查活动。
9.监督《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10.依法开展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工作。
11.组织检查安全生产企务公开工作。
12.参与研究班队长的选聘、任免。
13.参与矿井安全群监协管队伍建设工作。
14.参与或督促核查群众举报的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15.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16.参与目标考核工作,坚持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17.参与研究对本单位事故责任人的处分意见。
18.参与推荐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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