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非防爆手电钻安全技术措施

时间:2021-09-18 14:33:4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了井下避难硐室的各种设备安装,需要使用非法防爆手电钻进行打眼,为了保证打眼施工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1日
二、施工地点:永久避难硐室
三、施工任务:避难硐室安装设备打吊挂眼
四、施工负责人:刘相生
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提前将所需要用的各种运到作业地点并摆放整齐。
施工前必须配备两支合格的灭火器,并有灭火砂箱,以及充足的水源。
施工前将施工地点的杂物清理干净,并检测作业范围内的20m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作业。
施工前必须保证避难硐室内正常通风。
施工前由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介绍施工步骤并贯彻学习措施,现场作业人员要在贯彻记录上签字。
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当符合施工条件后,向调度室汇报施工开始,施工过程中随时向调度汇报现场情况。
六、使用手电钻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手电钻前,必须检查电钻的完好性,可靠性,钻杆与钻机连接牢靠。
使用电钻时,注意钻孔角度,选择平整的地方进行钻孔,不能把钻打到钢筋网上,发现异常时,及时停止,检查情况。
操作手电钻时,注意手势、站姿,以免将衣服及手袖卷入钻杆上。
用手电钻打孔时如须站在梯子上工作,必须一人打钻,二人保护,应把梯子放牢固可靠。如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绑在合适牢固位置上,选择既安全又便于作业的地方操作。
每班必须有专门的瓦检员现场跟班,及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若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及时停止作业。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台合格的便携仪,便携仪必须悬挂在作业地点进风侧,做到随时监测,出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程作业,由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施工人员紧密配合,保证施工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没有危险因素之后,由现场负责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七、其他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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