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时间:2021-09-18 14:35:0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2008年奋斗目标,XX分公司全体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一、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年度奋斗目标:分公司所有整合矿井(公司)全年死亡事故不超过1人次,一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3次,重伤事故不超过5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5次;
考核目标:分公司所有整合矿井(公司)全年死亡事故不超过2人次,一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5次,重伤事故不超过8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8次;
2、完成矿井技术改造和安全重点工程计划。
二、考核与奖惩
1、考核对象:XX分公司全体人员。
2、考核方式:将考核对象分为五档,分月和年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月考核每月兑现一次,年度考核年底兑现。
一档10000元:XX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正职,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8000元,一次交清。
二档7500元:XX分公司非安全生产部门正职、安全生产部门副职,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5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6000元,一次交清;
三档6000元:XX分公司非安全生产部门副部长,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3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4700元,一次交清;
四档5000元:XX分公司科室人员,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4000元,一次交清;
五档2000元:XX分公司工勤人员,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6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1400元,一次交清。
3、奖励:
⑴实现月安全目标,对考核对象以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倍标准进行奖励;
⑵年度内完成奋斗目标,对考核对象以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倍标准进行奖励;
⑶年度内完成考核目标,但未完成奋斗目标,对考核对象(不含发生事故矿井包矿人员及分系统专业人员)以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倍标准进行奖励;
4、处罚:
⑴月度考核:
当月发生死亡1人次,沉淀所有考核对象月度抵押金的100%,并进行补交,参加下一月考核;
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1次,减发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3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2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10%;
当月内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或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1次,减发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月度奖励的3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2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10%;
当月一个矿发生2次或2次以上一级或二级非伤亡事故、重伤事故2人次或2人次以上,取消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当月奖励,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5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30%。
⑵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1人次,沉淀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的2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奖励的20%,减发其他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奖励的10%,沉淀部分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2人次,沉淀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的5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奖励的50%,减发其他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奖励的20%,沉淀部分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2人次以上,沉淀所有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的100%,并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超过3次,重伤事故超过5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超过5次,超过部分每次减发所有考核对象年度奖励的10%;
5、年度(月)内完成责任目标第1项,未完成责任目标第2项,减发包矿人员奖励的20%;
6、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处分,减发责任人年度(月)奖励的20%;
7、年度(月)内奖励时,要先扣除处罚部分,扣完为止。
8、本制度由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考核。



XX分公司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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