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支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时间:2022-04-23 11:40:11 述职报告 浏览次数:

突出“三个加强”构建“三抓格局”

为正确履行央行职能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在市中支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在今天的会议上,中支党委书记、行长俞敏同志将作重要讲话,这里我先传达汇报一下上海分行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简要回顾2004年辖区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并提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请大家共同研究,抓好落实。

一、上海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2月17日召开的上海分行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辖区人民银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央行中心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履行职责能力建设,为央行正确履行职能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分行纪委书记许慧诚作了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了部署。概括起来,许慧诚同志围绕今年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强调要抓住四个重点:

(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总行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各行党组织和党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以后有以下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2)“跑官要官”的,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开除党籍;(5)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各行党委都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树立自觉遵章守纪和“两个务必”的思想观念,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九个不准”的要求,认真执行分行纪委“三从严”要求,做到两个清醒认识。要在去年清理超标准小轿车和超标准接待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实行领导干部更换小轿车报上级行纪委备案制度,完善购置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和规定。对继续违反规定购置超标准小轿车的,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重申:人行干部职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赌钱;不得在办公或营业场所打麻将。

辖区领导干部要切实围绕提高履行央行职责能力,提高科学发展观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践行总分行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三方面倾向,以提高素质、提高认识、提升精神状态和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解决“人行腐败资源枯竭的认识”;二是要解决守成守摊的精神状态;三是要解决图安逸、盯福利、花钱松的风气;使领导干部在内心形成一种坚信不移、矢志追求的精神状态,学习牛玉儒同志: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非常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拼命工作而又清正廉洁;敬业、求真、务实、改革、守纪和厚实。还要加强纪律,积极配合总行认真作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筹建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队伍稳定,秩序不乱,工作到位。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各行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的新特点,制定行风建设的目标和措施。今年将继续推进莆田中支行风创建先行点工作,按照“规范行业行为,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规范办事程序,优化窗口服务;倡导文明诚信,纠正侵害金融机构利益的不正之风;立足制度纠风,形成纠风长效机制”的行业作风纠建工作思路,推动辖区纠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纠建并举、以建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纠风工作、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入开展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弘扬“三铁”精神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规可耻的良好氛围;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下级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行风评议工作中,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群众反映强烈,改进措施不得力,致使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明确重点,认真做好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总行纪检监察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今年以查处职务犯罪为重点,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部门领导和管钱、管物人员以权谋私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国库、会计、发行、外汇、再贷款、再贴现等重要业务岗位发生的案件;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中违反规定程序,从中谋取利益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案件。

各行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各级行“一把手”要亲自组织落实,保证办案人员和办案条件,积极协调与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关系。案件查处要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堵塞漏洞的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案件查办要实事求是,及时上报。出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查处不力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今年,分行将深化推广衢州中支风险防控和案件防范工作,各中心支行要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工作实际,确定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案件查防工作的重点和措施。要深入业务岗位和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及时发现案件隐患和倾向性问题,落实工作制度和监督,坚决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行为,把各种事故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重视申诉复查工作。要正确运用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依据,对涉嫌严重违纪的人员采用检查措施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对违纪的人员,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根据犯错误的不同程度,适当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退等组织处理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努力把案件查防工作与业务操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风险点结合起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督促加强对发生案件原因的分析和研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真正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汲取一个教训,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核查的监督和发现案件线索的作用。要充分认识人行系统信访特点和信访核查的重要性,重视信访举报中的干部作风问题和突出问题,主动纠正作风不正、办事不公的行政行为和做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要健全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基层行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提倡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既要注意从信访中发现案件的线索,又要注意核查鉴别分析,澄清错告的事实,依纪依法惩处诬告,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的积极性。

(四)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的战略构想,不断完善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是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按照《纲要》的思维方式和意识主导,抓好反腐倡廉“大宣教”、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工作,把教育、制度、监督的基础、保证和关键作用有机统一起来,落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目标。

一要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大宣教”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的方式,要加大正面教育力度,完善群众性自我教育的网络建设;要开展分类、分层次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要按照中央和总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和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还要继续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清政廉洁,务实为民。

二要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要纠正对制定执行制度浅尝辄止的做法,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败机制。要营造“先建制度后办事”的工作氛围。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继续深入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抓好礼品上交制度,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要及时抄报纪委,还要保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做法和良好势头。

制度反腐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是“权、钱、人”三个环节。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和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程序、轮岗制度。在资金、财务、人事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方面和金融稳定、反洗钱和信贷征信、金融市场管理等业务领域要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操作和可控制程序,要有预防不廉洁行为的措施,决不能留“死角”。大额采购、基建的招投标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纪委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结合人民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审批目录制,按照“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标准,明确主要业务风险点和化解、处置风险的关键环节,制定风险评估指标,统一规范内控评价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同组织人事和内审部门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对于应该建立制度而没有建立的,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对于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严的,要限期纠正;对违反制度的,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以严肃处理。

三要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程序,增强监督的有效性。纪委作为党内的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党委成员也要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要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以及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继续按照20%的面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场检查。分行党委决定今年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参照总行的巡察办法,制定具体的办法和细则,重点对中支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廉洁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巡察监督,运用巡察成果,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促进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廉政勤政。此外,还要继续推进加强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许慧诚书记对如何做好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条措施: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行党委(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程,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分解到每个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自己是落实责任制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熟悉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所承担的责任内容。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今年分行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使之更加规范,切实得到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防范工作不力致使发生重大案件,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把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联动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出实招取实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建立监督检查责任制,通过监督检查本辖区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对应查未查或在监督检查中走过场没有发现问题而事后暴露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继续搞好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工作程序,提高执法监察工作质量。今年,执法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同时,要围绕履行人民银行职能、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内容,认真选题立项,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四是要在工作把握上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关系(有机结合,自觉融入);二是抓机关与抓基层的关系;(机关要先行,起到表率、引路的作用)三是防案和行风创建的关系;(从服务与管理的双重特点出发,在有针对性的行风纠建工作中推进防案)四是监督与保障并举的关系(提高有效监督能力);五是坚持行务公开与党内民主先行的关系(公开、透明与维护权利)。

五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即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核心是要解决思想和作风问题,关键是提高监督和执纪本领,重点是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要制定考核办法,自觉融入分行考核体系,通过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效能和规范性;继续抓紧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和培训工作,不仅培训纪委书记,还要培训专业技能,要大力推进工作信息化程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主要精力抓好本职工作,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都要写出1至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胡平西同志在会上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全行干部职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案件防范力度进一步加大,高度重视加强防范预案建设,去年全辖没有发生经济案件;三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党内监督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稳步推进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试点;五是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着力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胡平西行长在讲话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二、认真贯彻《惩防体系纲要》,树立长期战略观念,做好扎实细致工作。要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要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辖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04年中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要回顾

2004年,在市中支党委领导下,中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央行中心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一手抓反腐倡廉,一手抓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有效地推进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体现了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求实中提高。主要成效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稳步提升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组)、各部门应负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责任和内容,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中支和各县支行领导班子的副职也都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中支党委和县(市)支行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业务部门坚持“一岗两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认真抓好有效措施的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不断推进

1、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中支党委一班人能够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严格要求,从我做起,在工作中慎权、慎微,不谋私利,不图享受,不搞特殊。做到“三从严”、“九不准”和“约法三章”,勤政廉洁,乐于奉献,得到群众好评。2004年8月16日,中支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在全行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报告,经群众测评,平均优秀率达到96%。

2、组织专项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辖区人行干部教育监督的“三个基本要求”,根据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布置各支行及机关各部门对干部本人经商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重申干部本人不得经商、不得利用职权作经营性贷款的规定,通过调查摸底尚未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二是根据《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由中支党委组织部负责清理工作,辖区各支行、机关各部门对照规定进行严格清查。经清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三是根据总行纪委、监察局和上海分行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对全辖现有使用的小轿车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以此为契机,重申各单位不准购买和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为金融系统作好表率。四是认真贯彻总行纪委印发的《关于严禁各级分支机构及所属各部门向上级机关赠送土特产品或贵重礼品的通知》和《关于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收受金银纪念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鼓励全辖干部职工举报和监督。五是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行为。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学法规、树正气、刹歪风”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六合彩”活动的行为,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考核范围,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至今尚未发现问题。

三、案件防查工作力度不断增强

1、突出案件防范的重点。2004年,市中支着重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业务风险点,加强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确实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案件发生,确保联行、国库资金和发行基金等的安全运行。如:分行纪委关于严访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下发后,中支纪委迅速将通报转发各县(市)支行,并敦促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吸取严访宇案件发生的教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为此,中支还专门组织对各支行和中支有关科室已废止的原融资中心(资金市场)及其他脱钩前“三产”类公司、店的印章进行再次清理,全辖共清理上缴已停止使用的有关印章共11枚,交由中支办公室统一封存。对清查不细的个别支行,市中支“一把手”亲自批示过问,中支纪委派人协查,狠抓督促落实,使印章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达到不留隐患的目的。

2、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防范案件中的作用。一是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主要(分管)领导和科室领导经常对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工作人员、个别行为异常和重点关注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及时打好“预防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单位、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工作网络,做好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思想工作,不光单纯说教,能针对各种反映线索,主动上门家访,进行调查核实,排漏查疑。对个别确有问题的同志,能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严肃执纪,果断处理,引以为戒。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干部职工珍惜职业岗位,用形象直观的典型,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组织全行干部职工观看反腐教育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和《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筑牢“不想作案”的思想防线。

四、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完善

1、全面落实总行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行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在辖内人民银行系统树立“严格、规范、严谨、诚信、创新”的行业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了《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风评议办法》,成立了由中支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行风评议的组织领导工作,在辖内人行营造纠建并举抓行风建设的声势。同时,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把“十字”行风的要求贯穿于思想教育、内部管理、业务工作等各个方面,把行风建设与人民银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服务中心工作,树立和展示了基层央行的良好形象。

2、加强纠风工作力度,以效能建设推动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窗口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窗口部门、对外服务部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检查,及时听取服务单位的意见建议。9月份,市中支纪检监察部门与内审科联合,对涉及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的营业室、会计财务科、调查统计科、外汇管理科等部门在办理有关金融业务中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情况,组织向辖区各金融机构和10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问卷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所调查的部门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情况的“满意”率达95%,但有个别单位反映个别工作人员未能做到一次性告知、个别工作人员对所经办业务的政策规定掌握熟练程度不够、有个别窗口的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针对问卷调查情况和所反映的业务问题,由内审科拟定有关审计项目,深入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工作,促使其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服务部门继续为各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2004年度,辖区创建文明单位8个建文明行业窗口19个。

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形成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活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行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初步形成教育合力。一是认真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党纪条规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二是认真坚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干部纪律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和书目;三是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加强对新提任科级干部的廉政教育。今年,市中支纪委对新提拔的18名副科长以上干部举办了廉政教育学习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有关规定,并对新提任的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促使新提任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自觉遵纪守法,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廉政从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四是配合法律事务办组织金融法规学习培训。举办三期法律学习班,9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轮训学习,通过培训,强化对“四法二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央行职责的能力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与时俱进,创新监督制度。在高质量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今年,中支党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对县(市)支行“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等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去年职能调整后,中支党委根据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要求,组织修订《人行泉州中支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细则》,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反腐败的各项措施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制度和业务之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完善干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中支党委在干部选拔上,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加大公开择优选拔干部的力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票数达不到要求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讨论,党委集体讨论时多数不赞成的不通过。去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中支党委研究,推选中支后备干部7名,已提任科级干部14名,转任科级干部2名,转任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4名,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严格财务管理,完善了财务制度。制定市中支《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费用审批程序,坚持大额开支集体审议、日常开支“一支笔”审批的费用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有效地防止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据统计,2004年度辖内大宗物品采购总额257.07万元,实行招投标采购总额177.58万元,节约资金24.26万元;年度基建项目1个,金额47万元,实行招投标金额40万元,节约资金7万元。

(四)监督管理到位,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1、组织对惠安、德化两个县支行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货币金银股、保卫股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通过现场检查,重点指出了存在的14个问题,并督促整改,达到了预期目的。

2、组织对永春、南安两支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9个问题,督促支行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论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惩等重要依据,通过检查,大大增强了支行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信心和决心。

3、积极推进“三谈两述”制度。中支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心支行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意识。去年,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7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8人次。认真探索和完善加强对县支行“一把手”监督的有效办法,把平时工作、年度考核和挂钩联系点工作结合起来,促使“一把手”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本单位积极营造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氛围,大力支持各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持续有效执行。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不平衡。科室与科室、支行与支行、支行与科室之间,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落实程度和工作力度都有较大差别。少数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某些业务部门“两手抓,两手硬”不够的问题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如何采取有效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如何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摸索。2、案件防范还需常抓不懈。少数干部职工有麻痹松劲思想,案件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一定的隐患。在一些干部身上还存在着心浮气燥,工作漂浮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有的单位还存在着铺张浪费问题;有的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党内监督,包括对部门领导及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还有薄弱之处。3、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如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推进中支机关及各县(市)支行的效能建设,切实在辖区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还需进一步努力。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深度不够,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既要抓住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个核心问题,又要着眼于建立科学的权力制约机制,要根据央行工作职能的变化调整思路,克服照搬照抄照套的无为做法,针对工作对象所处不同的环境和条件,针对关键点,提出简洁实用的措施,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主题要求是:突出“三个加强”(即加强学习教育、加强管理、加强预防监督),构建“三抓格局”(即抓重点以点带面,抓创新以促特色,抓机关科室与抓支行并重的工作格局),为央行正确履行职能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辖区金融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简称“三个安全”)的目标。简要地说,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抓重点以点带面

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守住精神家园,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努力过好“五关”,即权力使用关、人情交往关、“灯红酒绿”关、配偶子女关、自我约束关。努力保持先进性和示范性,不断增强影响力和凝聚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务实效,为促进辖区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不畏艰难,奋力拼搏。

2、坚持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制定的各项党纪政纪条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群众工作四大纪律意识。要继续把重点放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上。不断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确保基层央行员工队伍的纯洁、勤政、廉政。

3、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组织、纪检、宣传、机关党委和共青团要共同计划,各司其政。领导干部要努力培养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一种处事理念、人格修养和思想境界。领导干部参加教育的出席率要纳入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考核范围。

4、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考核评比制度,推进中支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网升级版的试运行,促进党风廉政教育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拓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平台。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调研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

二、加强管理,抓创新以促特色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过去和新近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尤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条禁令”。,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

2、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不三从严”。即不吃请,不受礼,不为自己、亲人、朋友谋利益;与企业的关系要从严把握;对接触多的部下要从严要求;对基建、装修、采购等项目要从严监督。要在辖区范围试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

3、要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哪一级发生问题,要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免疫力、凝聚力、战斗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性,注意发现本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上推下卸,不敷衍塞责。

4、要切实加强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论单位大小、人员多少,都要明确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做到一身正气,无私无畏,与时俱进,不负重望。

5、规范制度建设。一要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做好制度建设工作,维护制度的统一和严肃性。内审、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办公室加强制度统一管理工作,统一审核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保证政令统一,制度规定出台前要办公室审核把关。二要在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制发中充分体现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之中,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堵塞制度建设中的廉政漏洞。三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实施行政许可法有良好开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要搞好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等。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广高风险业务的管控工作。

6、加强对工程招标和采购制度的监督管理。严禁“人情工程”和“关系商品”发生,严防暗箱操作。一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和执行关。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和大额财务开支的监督作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全过程的监察。

7、积极支持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考察预告制、公示制、试用期制。建立人事部门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贯彻《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进人上的不正之风。

8、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提高法纪意识,严守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依纪进行。要加强分析研究,找出发生问题的客观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使当事单位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努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真正达到既严肃党纪,又教育保护干部、促进基层央行事业发展的目的。

三、加强预防与监督,抓机关科室与抓支行并重

1、严格执纪,加大案件防范和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作认真、具体分析。对有线索的信访举报件加大核查力度,提高核查工作质量,并按事实结果予以处理。继续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注意从执法监察、审计及财务检查中发现线索,着力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使查办案件工作有震动,有影响,有效果。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2、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信访举报管理工作程序,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好初核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的民主权利。要认真研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特别要处理好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的问题,维护中支系统的稳定。提倡署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3、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一要加大督办力度,重点督办领导交办和要结果的信访举报件的查处情况。二要坚持重要案件立案备案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重要突发事件及重要案件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或谎报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要认真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商品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贿赂的案件,为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要继续落实违纪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对发现属于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管理的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尽快移送有权管理的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要加强组织监督。既要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管理责任,也要增强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意识;既要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也要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对发现问题知情不报的,对违反原则放弃职责的,也要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要加强民主监督,坚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向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和离退休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实行量化测评,把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作为测评的重要内容。

6、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支持舆论监督,并借助舆论监督的强大声势,树立正气,惩治腐败,加强管理,改进作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表率。

7、坚持抓好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以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2005年要重点抓好对2个县(市)支行效能监察和对20%县(市)支行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同时,在辖区范围全面推广“三谈两述”制度,以强化干部监督机制。

8、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委作为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突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提高依法执政的意识。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

1、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力戒“文山会海”和作表面文章,力戒应酬和迎来送往活动。继续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防止一切不正之风等问题的发生。

2、纠风创优,努力维护群众和职工利益。纠风工作是塑造自身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纠正在金融服务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针对系统的实际,始终把金融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问题。

3、积极推行行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要公开办事内容,加大行务公开的力度,规范依法履职行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制约和群众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探索实行行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行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中支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行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同志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共同努力,把求真务实的作风发扬起来,迎接挑战,克服困难,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真抓实干上,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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