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激励机制的完善

时间:2022-05-05 14:45:04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激励机制是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激励机制在提高警察工作积极性,利用有限的警力资源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警察激励机制对进一步激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警察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激励就是激发鼓励的意思,是现代组织管理最重要的职能,对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具有积极的影响,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人民警察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主要力量,毫无疑问,更需要采用激励手段提高个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近几年来由于我们思想观念的更新跟不上社会环境发展的速度,致使在实际的公安队伍管理中,一些激励手段和方法在具体的运用中出现偏差,尤其是这些手段方法难以组成一个系统、科学的激励机制,从而影响激励机制整体功能的发挥,有时甚至出现负面效应,所以完善警察激励机制已成为公安队伍管理改革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公安事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激励机制
   我国已顺利加入WTO,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加入WTO给社会稳定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入世后公安工作面临的挑战。首先,治安问题可能增多,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其次,治安行政管理的领域扩大,执法环境将发生很大的变化,现行的警务机制、队伍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更加突出。再次,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面对如此严重的挑战,公安机关唯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发起每个警察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公安事业的发展。
   (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完善的激励机制
   随着中国的入世,公安队伍将会不断壮大,管理要求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用什么方法来教育、引导、管理并建设好这支队伍,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问题。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这支队伍的建设不能靠钱解决一切问题。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们重要的方法和优势,然而近年来在队伍建设上却出现了一些偏差,说明我们现在的思想观念、政治工作、业务水平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要适应这个变化,就必须认真探讨和寻求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而激励则是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它能使民警有自我责任感,能把握自己的思想,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也说明公安机关的成长壮大、公安事业的兴旺发展,其重要因素及关键之一就是能否建立一套科学的能够激发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激励机制。
   (三)警察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完善的激励机制
   需要是从根本上影响人的行为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离开需要,人的积极性就不会产生,也就会失去动力。每个警察都有一种表现自己的欲望,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肯定,但是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表现程度往往与外在评价有关。当他们的某种行为受到激励,需要得到满足,就会更加积极的表现自己。因此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满足警察自身的需要,就会激励民警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为适应公安工作需要而完善自己。
   二 、当前警察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激励对警察组织管理者来讲表现为警察人员的需求欲望给予适当的满足或限制。根据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划分,把人的需要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警察作为个体也不例外,但归纳起来可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当前警察激励机制主要围绕着这两种需要来开发警察激励手段和方法,包括警察的考核激励、奖惩激励、职务升降激励、警衔晋升激励、工资激励警察津贴、奖金激励、优抚保障激励等。但在把这些激励方法和手段用于警察激励机制的建设中往往只是简单的相加拼凑,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所以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缺少一套科学的激励机制
   虽然我们深知激励的重要,也尝试用好激励手段,但缺乏更深层次研究,没有将激励机制制度化、科学化,缺少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且很多情况下存在人为因素,以至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干多错多、得罪人也多,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等非正常的现象。

(二)缺乏对激励对象需求的深入分析和了解
   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警察积极性的提高离不开对警察需要的满足,因此了解激励对象的需要显的尤为重要。当前一些公安机关从满足民警的需要出发,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激励手段和方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手段和方法往往是千篇一律,并不能发挥出其最大的效能。警察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具有一般人的需要,除此之外,由于警察的职业特点,他还有许多特殊的需要。如由于工作时间长,作息时间不规律,经常造成疲劳、睡眠不足,难以照顾家庭而导致家庭关系疏远、夫妻闹矛盾甚至离婚。据对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龙江派出所45名民警的调查,2004年1至10月,在原有176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外,人均加班达1650个小时。如此大的工作量,势必影响到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由于身为执法者,经常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攻击和报复,甚至威胁到自己家庭的生命安全;由于时间经费的限制,个人学习、进修的需要往往得不到支持,等等。这就是说,作为警察,要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需要,而且对于一般人来说可以满足的需要,警察往往得不到满足。因此要完善警察激励机制必须对警察需求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三)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在激励机制的运用中难以做到和谐统一
   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是激励警察奋发进取的两大动力。只有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发挥最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现阶段存在两种极端现象:一种是重物质轻精神。这主要是针对那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安机关,把发放奖金作为对民警奖惩的重要手段,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对工作后进者扣发岗位津贴或奖金。这种作法看似体现了民警干好干坏不一样,其实有很大的负作用,会使一部分警察形成为钱办案、办案为钱的观念,非但不能提高民警积极性,相反会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而对一部分素质较高,经济条件好的民警则有很大的局限性,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另外一种就是重精神轻物质,这种现象主要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办案经费紧张的地区,他们过分强调在精神上追求崇高,而个人正当基本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比如有些地区长期拖欠工资、差旅费,医药费长期得不到报销等等。如果连这些基本的低层次的需要都满足不了,光凭精神上的高层次的激励,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很难提高,因此只有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协调一致,才能发挥两者的功效。
   (四)现行的激励标准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俗话讲,“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办任何事情都不能没有标准。激励作为一种管理行为也应该有一个标准。激励程度大于或小于这个标准都无法受到应有的效果。由于每一个被激励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不可能制定出一个表格式的定量,但在实施中一个原则性的标准是必须把握的,即激励的程度必须与激励对象所做的贡献相适应。当前各地公安机关以低发案率、低犯罪率、高破案率、高缉捕率为激励标准,过分夸大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这样的标准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而且会使警察产生厌烦情绪,结果适得其反,使激励与警察的努力,与民警的成绩不相对应,激励也变的无的放失,难以操作。
   三 、完善警察激励机制的几点设想
   现阶段公安机关激励机制并未形成体系,难以发挥其巨大的功效,因此必须从研究激励全过程入手,深入研究激励对象的需求动机、目标等要素,针对不同要素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把这些激励措施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环环相扣、全面结合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
   (一) 从需要的多层次出发,努力培养民警健康正确的需要观
   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也是民警积极性的源泉。要实施有效激励,就必须深入了解民警的多层次需要,并努力满足其需要。首先针对现阶段普遍存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运用难以达到和谐统一,要加强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民警多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多与“低收入阶层”比较,引导民警正确处理物质与精神、索取与奉献之间的关系。其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运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德治警,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正确的需要观。                

(二)发挥目标管理的重要作用,完善目标激励机制
   目标是人们行动的方向,是激发人的动力的催化剂。目标一旦实现,总会给民警带来某种心理上的满足,这种满足会产生强大的动力,激发民警以更大的积极性投入下阶段的工作。但在警察目标管理中由于缺乏深入的研究,还存在目标设置过高、过大、过滥、过于原则等明显不足,没有把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整体目标与局部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甚至在目标设置上出现了“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主观主义倾向。因此建立目标激励机制必须注重抓好下列几个环节:一是目标确立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制定目标必须以上级的要求、主观条件和外部环境因素为依据,同时在目标制定之后要进行目标分解,把阶段性目标与长远性目标结合起来,突出阶段性目标,注重长远性目标。二是目标实施必须加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目标管理是自我管理,它强调工作的目的性、管理性、自主性和个人创造性,这就要求民警在目标实施中根据目标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要自行纠正偏差,始终与目标方向保持一致。三是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与个人的价值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个人目标考评把组织目标的实现与个人的职务晋升奖金福利待遇挂钩,努力达到两者一致性,这样使民警感受到自己在工作中确实得到了回报,进一步激发其内在积极性。
   (三)充分运用缺失模式,增强民警危机感
   缺失是一种危机,是对人的基本需要的一种威胁,在这种危机与威胁面前,人们不会无动于衷,总是想方设法寻找摆脱危机的出路。警察这个职业尽管有很大的危险性,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警察这个职业是铁饭碗,只要不犯大错,不上纲上线,就不会有失业的危机,因此有些警察往往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试问这样的工作态度,警察的工作效率如何提高?那么缺失模式是否能运用到警察激励机制的建设中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警察也是人,每个人身上都蕴藏着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关键是如何调动。辽宁省鞍山市公安机关自实行政绩取人、优胜劣汰的管理方式,全局有17名基层干部因政绩平庸,能力与职务不相称而被罢免,两个派出所所长因任期目标没有实现而被降职。这种管理方式在干警队伍中引起积极的反响,极大激发了干警中蕴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警员淘汰制,对于不适应警察工作的人,思想道德品质差的人,工作中不思进取的人坚决清除出警察队伍,以促使全体警员尽职尽责的作好本职工作。二是实行按绩付酬。工作报酬是满足警员物质需要的一种基本方式,按绩付酬对警员的工作热情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对于那些工作卓有成效的警员多付报酬,以资鼓励;对于那些不思进取,无工作热情的警员少付报酬,以示惩罚。只有这样警员才能感受到消极怠工对自身需要所造成的威胁,才能产生一种摆脱威胁的内在动力。
   (四)开展争优创先,完善榜样激励制度
   激励理论认为,对个体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和奖赏,会增加这种行为出现的频率,而榜样激励正是这一理论的具体运用。在新形势下,要发挥榜样更大的激励作用,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榜样的树立从领导层开始。在领导层中树立榜样更有说服力,更能提高民警的积极性。二是打破榜样的终身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领导干部终身制,因此间接导致了榜样的终身制,一个人一旦被树立为榜样,就终身受用。从警察管理角度来看,先进终身制严重扼杀了警员的进取心,使警员失去了竞争的条件和基础。因此打破榜样终身制是势在必行。三是在竞争中树立榜样。以往的榜样往往是经过加工制造,而真正的榜样则是竞争的结果,是能力、品格毅力相结合的产物,并不是雕塑家手中的塑像,因此我们要在竞争中树立榜样,实事求是的宣传榜样,坚持一分为二的认识榜样,使树立的榜样更可信更可靠,真正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五)建立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
   竞争能给警察带来动力,能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创造性,是现代警察管理的重要手段。竞争用于管理,不仅能产生生动活泼的管理局面,产生巨大的工作效能,更重要的是能使人才脱颖而出,消除警察认识中的不良意识。建立公平竞争激励机制必须做好两点:一是公安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公平感对于调动警察个体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作用,管理者应当树立起高度的公平意识。在工作的安排上,在工资、奖金等分配上,在工作成绩评价上,以及荣誉、表扬、信任等精神奖励方面,力求做到公平合理,消除凭领导个人好恶来决定的错误观念,使警察产生公平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警察要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念。由于个人感知的片面性、情感的偏向、思想品德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在心理上往往会自觉不自觉的过高估计自己的努力和成绩,而低估他人的努力和成绩,出现认识偏差,于是产生不公平感。因此民警必须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的成果,树立奉献精神,克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不良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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