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22-05-08 10:2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近年来,毕节地区人大工委在工作中自觉地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履行人大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相互和谐,扎扎实实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
  
  一、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领工作全局,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督促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发展来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在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时,既要重视经济建设,又要重视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督促政府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确保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以监督工作注重实效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既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又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是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工作。2005年,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10多种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有关县市、乡镇,实地查看走访,使执法检查客观真实。执法检查后,工委主任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是探索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每年对行署1至2个职能部门的领导进行评议,成立职评议小组,深入单位,广泛了解干部职工对评议对象的评议情况,对评议对象任职以来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政等方面的情况作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向工委主任会议汇报整改情况。
  四是实施个案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全区法院执行合议制情况继续进行了跟踪检查,对全区1999年至2001年三年间审结的508件一审刑事案件进行了抽查,复查了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有问题的案件66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地委领导作了汇报,得到地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了反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整改。
  五是要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组织工委成员和区内部分省人大代表,分别对煤矿安全生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一类贫困乡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注重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制定了《毕节地区人大工委跟踪监督制度》,明确了跟踪监督的重点、方法和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开展了跟踪监督工作。

  三、以发挥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作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是地方人大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产生于不同阶层,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对于维护团结,发扬民主,凝聚人心,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的作用,为保障毕节地区人大工委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工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保障工委成员的知情权,扩大工委成员对地区人大工委工作参与的范围。二是认真贯彻代表法,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带头作用。三是改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信访工作专题汇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四、以抓人大自身建设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为加强工委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好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勤政廉政”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整顿机关作风为突破口,较好地促进了和谐机关的建设,逐步形成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团结和谐的同志关系,美丽整洁的工作环境”的良好氛围,有效地确保了工委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在2005年地直机关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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