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信贷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时间:2022-05-15 12: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信贷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营业务,信贷管理的成败,关系到资产质量的高低,更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多年来,**联社始终把强化信贷管理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规范贷款发放的整个操作流程入手,强化岗位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用严密的制度控制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为全县农信社稳健经营、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09年7月底,按四级分类口径,全辖不良贷款余额1473万元,比年初下降10万元,占比0.92%,比年初下降0.22个百分点,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2113万元,比年初下降730万元,占比1.32%,比年初下降0.86个百分点,已连续五年实现不良贷款“双降”。

  一、加强信贷制度建设,抓信贷风险防范的根本。

  有效的制度是农信社健康发展的保障。该联社近年来始终坚持将制度建设做为信贷管理的重要保障,每年年初都对信贷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梳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尽可能地发现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分析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并迅速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以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产生。自2006年以来,联社累计新增及修改完善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责任人制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贷款管理奖励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规章二十三项,实现了信贷业务从操作到管理,从外勤到内勤所有岗位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贷内控体系建设,抓信贷风险防范的保障。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是做好信贷管理的基础,如何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是信贷管理的核心。近年来,该联始终坚持以完善内控体系为重心,着重加强五项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1、落实信贷授权和审贷分离制度,强化决策体制制约。联社根据各基层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和当地经济区域发展状况,规定了各信用社的贷款审批权限,并随着信用社及当地经济的发展每年对各社的审批权限额度加以调整。各信用社在联社规定的授权权限以内审批发放贷款,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须报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各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坚持审贷分离,形成信贷员调查、内勤审查、主任和审贷小组审批等互相监督制约、各司其职的机制,明确了各岗位的信贷管理职责和权限,有效防范和杜绝了贷款“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规避信贷风险的发生。

  2、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建立程序制约机制。各信用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对每笔贷款都认真做好贷前深入调查、贷时严格审查、贷后跟踪检查。首先,把贷前调查做为“三查”制度的重点,对申请借款客户的生产经营及还贷能力进行重点调查,确保贷款对象准确、贷款金额适度;其次,严把审查关,让各类违规贷款和风险贷款就此止步;最后,勤把贷后检查关,重点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风险情况进行检查。

  3、实行贷款责任人制度,加大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该联社自1998年起在全辖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并每年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要求各信用社对每笔贷款的发放,都坚持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并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包赔偿损失的“四包”责任制,以增强信贷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二是实行贷款三级责任制。即对每笔贷款的发放都要明确界定三级责任人,负责调查贷款发放的信贷员或主张贷款人为第一责任人,基层社贷款审批小组为第二责任人,县联社贷审会审查审核人员为第三责任人,责任人员应对贷款的安全性负有完全责任,造成贷款损失的,要根据损失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增强各级责任人对贷款审批发放的责任心。三是实行新增不良贷款问责机制。要求各信用社建立不良贷款监测台账,每月对不良贷款增减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联社按季对各社不良贷款重点对新增不良贷款有关情况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将之与相关责任人工资进行挂钩、考核,对新增不良贷款较多、不良贷款余额不降反升的信用社主任发出警示通知书,对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占比在全辖前5名的信用社主任就信贷管理情况进行约见谈话,接受质询,并责成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限期整改。四是实行贷款损失赔偿制度。凡是新增的呆滞和呆账贷款,认真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的不放过,清收保全措施未落实的不放过。同时,联社还设置了严禁发放借、冒、假名贷款、严禁逆程序发放贷款、严禁化整为零超越权限发放大额贷款等10条信贷管理“高压线”,加大对违章违纪贷款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除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处罚外,责成其限期收回贷款,不能收回的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情节较重的,责令其下岗清收,下岗清收期间只发生活费480元,直至收清为止,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震慑和高压态势。

  4、建立科学的信贷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为了更好地调动信贷员们的工作积极性,今年3月,联社制定出台了《**县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贷款管理奖励办法》。该办法注重考核信贷员的业务拓展能力。联社每年按信贷员年末管理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一(企业贷款减半计算)奖励信贷员,并规定每一位信贷员全年管理正常贷款户均数必须达到350户以上,对管贷达不到规定户数的信贷员给予减半奖励,多劳多得。同时,将当年新增不良贷款作为扣罚项,规定每一位信贷员当年每新增不良贷款占其管贷余额比例的1‰则扣罚200元,直至其奖励金扣完为止。这一办法的出台,与贷款责任人制度相辅互补,将贷款增长率、贷款覆盖面、贷款质量及贷款效益等指标作为对信贷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改善了以往在信贷管理中对信贷员重罚轻奖、以罚代管的考核办法,更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按绩取酬的原则,发挥正向激励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创新信贷服务机制,大力推行“阳光信贷”。今年4月2日,联社召开了推行“阳光信贷”动员大会,在全县信用社大力推行“阳光信贷”工作机制,构建“信贷支农绿色通道”。为方便农民办理业务,并接受贷款户对信贷人员的监督,联社将在各营业网点设立“贷款承诺书”公告牌,向社会公开贷款“三个”承诺,实施信贷“阳光作业”:一是时间承诺,信贷人员对上门咨询的客户必须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手续,信用社必须在客户提交贷款申请报告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贷”与“不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信贷人员要及时告知不贷理由。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立即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在信用社审批权限内及时出账。超信用社审批权限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报联社审批。二是廉洁承诺,即信贷人员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一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借款人吃、拿、卡、要、报,增加贷户负担;三是投诉承诺,凡信用社工作人员以贷谋私或未在承诺时间内做出答复和办妥贷款的,客户可以通过直接拨打县联社公布的投诉电话或举报信箱进行投诉,县联社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如投诉属实,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行政等处罚。

  三、加强信贷队伍建设,抓信贷风险防范的核心。

  一名优秀的信贷员能有效弥补管理体系的缺陷,而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系在一名素质低下的信贷员的执行下,也会偏离既定的目标。所以,该联社始终把培育信贷队伍建设做为信贷管理的突破口,注重信贷管理中人的因素,突出信贷管理的主体。一方面,注重信贷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联社根据农村信贷的特殊性和工作的复杂性,结合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定期开展信贷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对各种信贷管理法制法规的学习和信贷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信贷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精神,使信贷员真正有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信贷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信贷管理风气。另一方面,加强对信贷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联社每年对全辖信贷员采取在岗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举措进行综合培训,重点是精通有关法律法规及贷款规范化操作程序,并运用到贷款管理的实践中去,造就一批“知道如何干、实际能够干、愿意积极干”的复合型人才。

  四、加强诚信环境建设,抓信贷风险防范的外部因素。

  信用风险是金融行业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们在重视制度建设、体制建设、队伍建设的同时,也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行“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为依托,积极开展评定信用户、信用村(镇)、信用企业“三信”创建活动。截止2009年7月底,全辖共建立农户经济档案92399户,占农户总数的88%,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证16214本,累计发放小信贷款和联保贷款39679万元,余额达46422万元,比年初净增9715万元,共创建信用村58个,信用乡2个,并对60余家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另一方面,加大依法收贷力度。自2006年以来,联社连续3年与县法院联合开展“依法收贷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采取“三集中”、“三确定”的方法,把时间、人力、物力集中起来,通过确定任务、确定责任人、确定期限,对所有赖债户、钉子户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一律不留情面、不开口子、不打折扣,对欠贷不还的借款人、担保人在当地电视台公开曝光,并在赖债户住所、单位等场所张贴督促公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发动群众举报,施以强大的舆论压力,对仍拒不履行债务的钉子户及其担保人依法采取传讯、搜查、司法拘留等措施进行强制清收。仅今年1至7月,全县信用社共执行案件110笔,收回贷款本息182.38万元,其中本金142.26万元,利息4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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