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现状与对策

时间:2022-05-17 08:3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成份。新形势下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现状

    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有基本的统计内容,但分散于各部门、各系统零乱进行,缺乏系统、条理化的指标体系及统一的报表制度。为切实搞准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去年四月,省统计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湘统〔2006〕30号),对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初步有了一个制度性的安排,具体到基层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在此之前,市局于上年初步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尝试,但在统计方法、过程、结果等某些方面也还有待完善。就目前来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突出解决。

    1.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历史包袱较重。过去几年,在乡镇企业局后转到经济局,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就已经存在,当时称“民营经济统计”。其统计范围涵盖了除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外的所有个体私营单位的经济活动。由于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对民营经济工作的政绩考核,“功利”意识的驱动,导致了部分指标数据奇高难下,比如民营企业单位数、总产值等。而现行的统计数据评估办法大多是在过去的年报数据基础上进行分析,难以摆脱过去的“影子”。如果不能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准确性难有突破。

    2.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基础不牢。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其微观管理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给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带来诸多的困境。一是大多数的县域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都是分散细小的市场单元,还谈不上正规化管理,基本上是老板心中一本帐,没有统计记录、财务报表,或者是不全面的零星资料,无法满足日常统计调查的需要;二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没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些企业一定要设置专职的统计机构或统计员,过去开展统计调查所能依靠的力量无非就是乡镇统计员或企业办会计,他们所能起到的作用已经经历了十多、二十年的检验,证明是不足取的;三是经营环境制约了业主的统计意识,虽然说如实申报统计数据是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他们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对申报统计数据顾虑重重,甚至是不愿配合,抵触情绪较大。有的企业为逃避各种规费,连相关的证照都不办理,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四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机构、场地、人员变化快,统计跟踪调查难度大;五是企业管理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对统计方法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不苟认同。

    3.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法律约束难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市场单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对其行为的影响或干扰能力日益弱化,更多地表现为给企业经营提供服务或采取宏观调控的方式进行调控,就不象过去对待国有企业那样可以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等加以约束,企业也无需过分地看政府部门的脸色行事,而更多的也是表现为某些利益背后的交换。因此,作为一种纯义务性质的统计调查,企业、个人等在履行统计义务的过程中没有太多的统计法制意识,在一些基础工作本身就不太健全的情况下,拒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加上统计法条文中一些模棱两可的表述,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统计行为的约束总显得有些软弱无力。更何况在治理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处罚相对比较难。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统计执法存在“四难”,入门难、见人难、查帐难、兑现难,执法检查的现实意义大打折扣。

    4.统计调查对象难确定。现在的统计方法制度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限上企业采用全面调查方式,限下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方式。限上企业的确定主要以销售收入、从业人数、资质等级等指标来衡量,一般来说农村工业企业生产的稳定性较差,生产经营规模反复较大,给统计调查对象的确定带来一定的难度。而限下企业的样本量控制更难。既要考虑基层人力、财力的承受程度,又要考虑样本单位的代表性。现行的统计调查中存在一个非常大的矛盾:即量多了基层承受不起,量少了对地方没有任何代表性,满足不了地方的需要。同时目前一些限下企业抽样调查的样本量行业分布不均匀,代表性差,给基层的统计分析与应用造成较大的影响。例如目前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其总量推算常被质疑,分行业的推断也无从着手。

    5.总体单位数不详。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特别是第一产业领域还有一定的争议,农户兼营手工性工业也一时把握不清;二是实际从业的个体户与登记注册的个体户出入较大,加上一些个体户的流动性强、变更快,停业后又不及时注销,如交通运输行业、流动商贩等,单位总量很难准确把握;三是部门登记信息不能实现有效共享,直接表现为各部门登记信息混乱、标准不统一、数据查询处理系统不规范、统计分组不一致,给统计信息采集带来诸多不便。每次普查及每年的名录库维护都会碰到同样的问题。比方说工商部门的名录库不能以表格形式调出,其登记注册类型也不是严格按照实际确定,根据其注册,那些“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很难判断其是公有还是非公有,重复注册、变幻无常的现象也屡屡发生;财政、税务部门的税收数据虽比较详细,但没有采用按行业与按经济属性复合分组的办法进行分组,要确定非公有成份,有时还得人工分摊数据,其登记注册、变更、注销也要慢上几拍;质监部门的登记滞后性较大,且电子文件很难互相转化,使用不方便;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的登记记录不健全甚至是缺失;编办、民政等部门的登记只有简单的文件批复而已。

    6、调查项目繁多,调查与被调查者两相烦。近年来,普查、抽样调查较多,且有些项目系重复调查(如去年搞了两项服务业抽样调查),年年查、月月问,调查对象大都甚感厌烦,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在所难免。接受调查没有任何补助,还要耽搁他的工,提心吊胆地回答,生怕出什么漏子或者哪个部门又来查。因而,这些调查样本数据的真实性就可想而知。统计调查也成了基层调查者无尽的苦恼,常常要面对各方面对数据不实的质疑、查处的巨大压力。且由于基层统计部门受经费、编制的制约,人力与任务、下级与上级形成较大反差。

    7.综合设计功能不够健全。既表现在部门间的报表、数据处理系统不配套、不协调,也表现在本系统内的各专业报表及数据处理系统设计不合理,还不能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需要。

    二、搞好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是一项综合的统计工作,就象GDP核算一样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必须着眼于整个统计工作来加以综合地分析考虑,从宏观的角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或者是通过跨部门立法,来切实规范企业的行为,夯实企业的统计基础,并调整部门间的统计行为。简单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针对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现状,笔者认为搞好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肤浅之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建立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创造有力条件

    这一机制必须解决企业层面的问题,即:1.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财务报表,且能同时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套表制度,财务报表能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再布置统计报表,其他统计信息视情况与财务报表一起布置、一起收集,并且根据会计决算的实际期效,统一上报时间,以减轻企业的劳动负担,增强企业积极配合统计的意愿,同时避免在财务决算之前瞎估乱报的现象;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会计、统计为一个综合部门,共同承担会计、统计任务,解决基层企业力量配置及劳务成本的问题。现在提倡实行“统计代理”,既使是合法的统计代理也必须要由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原始数据,也要有人配合做事,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3.严格约束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坚持公开、公平、依法原则,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依法监管,解决企业、个体户因顾虑太多而不登记、不申报或瞒报有关信息的问题,努力实现政企“双赢”格局。

    第二、整合统计资源,实现信息有效共享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综合性,整合统计资源,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是非常必要的。要通过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分工合作,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

    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在各部门之间,有3个方面的内容必须整合与统一,一是统一制定、发布、执行国家标准,如机构代码、地址代码、行业代码、注册类型代码等代码的编制与运用,端正态度,严谨从事;二是统一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科学的复合分组体系,综合研究各部门的数据处理系统,探索一条可以互相转换、互相利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以增强信息共享的可行性。由于政府部门较多,所需信息各有千秋,因而指标设计必须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三是建立一个能够相互提供信息资源的网络平台,各个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能够很方便地调用所需要的信息,减少在部门之间跑来跑去的频率,提高工作效率。

    在统计系统内部,也要优化统计资源配置。首先是要针对基层人少事多的现状,整合统计指标体系,减少重复劳动的频度;其次是适应GDP核算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需要,综合设计各项专业统计报表,统一范围口径,统一分组模式,统一计算方法,充分实现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第三是优化完善内部的数据处理系统,要能够做到在处理系统内实现专业间的数据采集、调用和转换。如果在统计系统内部都做不到信息资源的共享,就更谈不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互利合作。

    第三、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统计调查队伍

    当前我们一直所依赖的统计力量是乡镇统计员、企业办会计、村主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入和乡镇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化,统计系统对编制、用人、财产、资金等没有管理与支付的能力,对这一支力量难以实现有效的运用、管理和约束。新形势下,建立一支独立的从属于统计系统内部的基层统计调查队伍是必要的。这一支队伍所面对的调查对象以基层企业、个体户、住户或个人为主体的微观经济单元,其主要任务就是承担对基层的统计调查,专司原始统计数据的采集,大量的统计设计、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和统计服务、统计监督、统计管理职责应主要由县级以上统计部门承担,因而调查员的工作精力会相对集中,工作目标会较为明确。调查机构的设置和编制配置可以根据行政地域的大小,设计为“一乡一站一人”或“三乡一站二人”的模式,人员的运用可以是长期合同制职工,也可以临时聘请,经费支出由中央或省级政府预算支付。到村(居)委会一级则以实行聘用制为主,尽可能消除人员安置的长期负担和压力。如果严格按照一套表来设计,同时做到不同调查项目的上报时间相互错开,则以上的机构和人员配置思路基本能够满足需要。
按照这种方案,既解决了基层人少任务重的压力,又能脱离乡镇一级的行政干扰,最大限度地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可信。基层调查员的前途、待遇问题可通过建立一套灵活的用人机制来解决,以增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调查队伍的管理更多的是依赖经济手段或激励机制而非行政手段。

    第四、破除陈规,解除历史包袱对统计数据的影响

    如果统计工作要真正地走上正轨,则必须要能够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拿出足够的勇气和胆略来面对我们的过去。一方面要舍弃一些不合时宜、不符现实的做法与指标,减少一些“大而全”或“一厢情愿”的思维,有舍才会有取。另一方面要超越历史数据开展新的统计调查,改变过去那种“关门论数、用老数验新数”做法,在新的统计调查项目中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数据的评估论证以现场监督、抽查为主,辅之以同期的关联指标的趋势分析。如此,则统计数据质量可求。

    第五、精心设计统计调查方案

    统计调查方案的制定是统计调查成败的关键,方案中应充分考虑:①调查目的应该满足地方的数据开发应用;②调查样本对推算地方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及结构具有代表性;③明确的调查范围及确切的指标解释;④规范的实施程序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⑤调查项目的互补与频率;⑥调查者要有足够的工作时间;⑦可靠的数据处理程序。

    一项成功的统计调查必须是:基层需要并积极配合;操作上切实可行;工作时间充分,而不是让基层匆忙估数应付。

    第六、严格执法,依法管理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对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开展统计法制教育十分必要。为确保该项法律法规能够贯彻执行,一是继续完善统计立法,确保法制的严肃。统计立法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约束企业法人、自然法人,更要约束政府及其各部门;同时确保严谨性,不要过多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大力宣传统计法,使每一个劳动者、管理者都知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统计普法宣传应以达到宣传目的为宗旨,而非以赢利为目的。三是端正部门行为,在实施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应以企业、个人利益为本,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诚实守信,态度可亲,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消除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的思想顾虑,以德政赢得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四是严格统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严格执法,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秩序才会得到保障。统计执法要依序进行,做到既敢于执法,又善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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