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司法所长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31 10:2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司法所长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所队伍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司法局汉司发(2013)2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司法所开展“强素质、精业务、转作风、助民生”为主题的司法所长岗位大练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司法所长岗位大练兵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的,以坚定理想信念、精通业务知识、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通过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练就建设、管理、工作、服务的真本领,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练一流本领、育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岗位练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全县司法所长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理想信念和工作信心,运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提高业务技能。通过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所长进一步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语言表述、文字表达和协调处理事务的本领,达到“三懂一会”(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做群众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保障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平安XX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四)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履行职责的过程,是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群众的过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三、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一)参加对象:全县司法所所长

(二)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

2、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学习《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省12部门联合下发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等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调解、协调和法律服务等业务基本功和技能技巧,熟练掌握网上业务报表填报、网上邮件发送以及社区矫正司法E通定位监控平台使用,熟练掌握传真、摄影、照相等办公器材的使用,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3、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学习《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工作新发展的对策、措施。

4、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训练。加强公文写作、行政管理、电子政务、综合协调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全面提高司法所长综合素质。

四、方法步骤

岗位练兵活动从5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

5月份,市司法局已经召了开岗位练兵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岗位练兵活动。各司法所所长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贯穿于工作实践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岗位练兵活动中。

(二)第二阶段(6月1日—9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岗位练兵要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练兵活动效果。即:各司法所所长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举办一场法制宣传讲座;化解一件疑难矛盾纠纷;探访一个服刑在教人员家庭;结对帮扶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撰写一篇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及分析材料。县局对各司法所所长在岗位练兵活动中提交的法制讲课稿、调解协议书、探访记录、帮扶计划、调解案例等材料进行评比,记入个人岗位练兵档案,并做好省、市、县抽查准备工作。

各司法所根据岗位练兵的内容,按照广泛参与、立足岗位,不走过场,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活动开展。并注重活动的灵活多样性,可采用组织演讲比赛、卷宗评查、专题讲座、座谈讨论、参观学习、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达到拓展思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考评阶段。

活动结束后,各司法所要对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形成经验,县局将对典型在全县推广。对发现的问题,查找不足,制定措施,查漏补缺。对大练兵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县局也将对各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司法所是基层司行政工作的承担者和实践者,人员素质的高低、工作成效的好坏,事关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事关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能否夯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旨在激发各司法所所长的工作热情,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所长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付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司法所长岗位练兵活动日常工作。局督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当前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岗位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岗位练兵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岗位练兵是一次系统的业务学习训练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司法所要结合自身实际,苦练基本功,达到人人精通业务、个个胜任岗位职责的目标。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宣传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展现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各司法所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岗位练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司法所的社会影响。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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