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破产、关闭等企业清理账户的通告

时间:2022-05-31 11:4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破产、关闭等企业清理账户的通   告    

各公积金缴存户:  

多年来,一些企业因破产、关闭、解散但未按规定前往我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和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从而形成大量“死户”、“呆户”,我中心不仅无法正常管理,其所在单位职工公积金的提取、转移也受到影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我中心特对此类企业进行清理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撤销、破产或解散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终止前,携带相应的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行政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企业正在破产清算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企业因其他原因拟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上级部门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经我中心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单位应按要求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中心将对此账户进行清理。  

特此通告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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