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方案

时间:2022-06-01 18:4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全面推进法治永宁建设,永宁县司法局确立了“立足县情、整合区域法律人才资源,建强普法工作队伍”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性质  

“法治工作协会”是一个为推进法治实践而自愿成立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协会成立后,将积极组织立法、司法各机关、其他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文化爱好者开展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推广、教育培训,组织有关法治主题的诗歌文学、书画、摄影、影视及表演艺术的创作、交流、展览、讲座、演出等,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增强法制观念。  

二、“阳光法治文化协会”成立的必要性及意义  

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通过对宣传载体、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的探索,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法制理念的渗透力,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性、塑造性作用。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中,把整个法治主题和百姓的文化生活相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法治文化平台,进一步推动永宁县法治文化建设。  

成立“阳光法治文化协会”是资源整合的重要体现,是用发展的思维创新工作平台的具体形式,是建设富裕永宁、生态永宁、和谐永宁、美丽永宁的必然要求。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成立有利于深入推进永宁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理,更好地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特色定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主要目标   

    通过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成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同时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利用永宁县法治文化园推出一批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全面推进永宁县“六五”普法工作,保障和推动和谐文明县城建设。  

  四“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长、副会长、理事均由选举产生,协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培训部。阳光法治文化协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方式,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秘书处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协会各项会议决议;撰写协会工作总结、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秘书处工作制度和秘书处岗位职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协会与主管部门、单位会员等上下协调联系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伤,协调分支机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3、负责协会各项会议的筹备及具体事务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法治科研资料;  

4、做好协会的接待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宣传部  

   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1、承办并策划来自司法局与协会主办的各项主题活动;  

  2、在法治文化协会主办或承办活动正式开始之前,拟好活动宣传方案。  

  3、围绕法治文化协会每次的活动主题,收集创作活动所需创意作品,如法治图书的编纂,法治音像的录制,法治书画的创作,法治漫画的创作、法治文艺节目的创作;  

  4、根据活动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务指派,做好法治文化协会每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5、对一切采集到的活动素材进行整理加工,将协会的法治文化理念与各项活动项目及时向外界传递。   

  (三)培训部  

培训部的主要职责:  

1、协同秘书处有关部门组织协会培训教育、考察交流活动。  

2、负责协会相关活动的场地安排。  

3、配合宣传部做好相关活动的安排工作。  

4、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经费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强县的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法治永宁建设的实际行动。各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就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建设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契机,让成员单位主动为商家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  

  2、整体联动,合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统筹,积极配合,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3、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专(兼)职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4.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建立健全永宁县阳光法治传播中心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改造、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强化激励,及时奖励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和优秀法治文化项目、活动。培树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把好方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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