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1 19:1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昌吉州农机局、财政局《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2013年决定全面实施“农民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的购置补贴方式。为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00000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要求,以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继续巩固提高粮棉配套机械,大力发展畜牧养殖、特色作物、节水农业机械,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及林果业机械,加快农机具报废更新;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加强监管、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机具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自治区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品目规定,结合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和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增加部分自选品目,确定适合自治区农业生产需要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补贴机具必须在以上机具品目中选择且已列入国家或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昌吉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  

应补尽补机具为:350(含350)以上拖拉机、四铧以上调幅犁(翻转犁)、大型平地机械、联合整地机、大型缺口(圆盘)重耙、动力驱动耙、旋耕机(幅宽 2米 以上)、四行以上精量播种机、六行以上大型铺膜机、大型植保机械(药罐容量2.5吨以上)、大型施肥机械;谷物播种机(20行以上)、棉花、玉米、小麦、番茄、甜菜、辣椒等各类收获机械及配套割台;保护性耕作机械、农田残膜回收机械、秸秆还田机、深松起垄机和特色农业种植、收获机械;畜牧业机械、林业机械;畜禽养殖、饲料混合机械和大型挤奶设备、奶品冷藏运输机械;节水和抗旱灌溉机械,卷帘机、微耕机、热风炉、温室滴灌、保鲜库设备等设施农业机械。暂不纳入补贴范围内机具:除以上应补尽补机具外,其它农机具暂不纳入补贴范围内。  

加快拖拉机更新报废和升级换代,认真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2〕69号)执行。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总体按不超过自治区同类同档机具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  

   三、补贴程序  

   1、报名: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常年工作,所有农牧民都享有报名的同等权力,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牧民农机购置补贴的报名申请登记,杜绝在报名环节出现的吃、拿、卡、要、帮助企业收取定金等不廉洁行为,出现该类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对报名登记的农牧民必须按照时间顺序手工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报名申请登记表》。  

   2、申请受理期限 :当年《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示后,申请受理期限不少于十五天,2013年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 3月25日 。  

    3、资格审查:户籍在本县辖区内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服务的农牧渔民、地方农场(牧场、林场)职工和经注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4、优选条件:“四个优先”:一是申请购买机具符合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重点补贴机具类型的申请人,要做到应补尽补(要补尽补);二是在申请购买相同机具种类的基础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种植大户;三是按规定办理机具报废或自愿申请报废的农机户;四是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及各种争先创优的文明户、星级户等。  

   5、受益者确定:报名截止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乡镇农机管理站、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补贴受益者确定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实,在报名申请登记表中根据优选条件选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汇总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受益对象公示表》,由乡镇政府安排农机管理站和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农机局审批。  

6、受益者确认及公示  

县农机局,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并会同财政局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中的审批并签署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发放补贴对象。  

    四、机具选购  

    1、补贴对象持《审批表》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县农机局批确认的机具规格型号,一般应于30日内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在全疆自主选择经销商,商议价格。  

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要积极为农牧民和经销企业搭建供需见面、选择机型、协商价格的平台,但不得参与和干扰农牧民与经销商选型、议价的活动。  

    2、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原则上不超过1台,配套农机具不超过4台架;每个农机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拖拉机原则上不超过3台、收获机械原则上不超过2台、配套农机具不超过12台架;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5个标准棚配置。对补贴机具实行人机合影和喷字(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呼图壁县2013年5月)。  

    五、补贴申请确认及核实兑付程序  

    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要认真领会“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昌吉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要求规范操作。农牧民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购机;乡镇政府和县农机局核实机具,要见人、见机、见票;乡镇及时受理并汇总上报补贴资金申请;县农机局、财政局及时审核并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镇府、农机管理服务站要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签订工作责任书,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呼图壁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明清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  

    副组长:刘  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葛泽豹      督查室主任  

            全  东      财政局局长  

            薛  涛      经济办主任  

            王学忠      县纪委副书记 、 监察局局长  

            邢国庆      县农机局局长  

            于斌裕      县农业局局长  

            叶  青      县畜牧局局长  

            付学军      县水利局局长  

            李炳柱      县林业局局长  

            刘肖文      县公安局局长  

            耿 昱       质监局局长  

            沙拉木      县工商局局长  

            金燕军      大丰镇镇长  

            徐  杰      五工台镇镇长  

            韩文基      园户村镇镇长  

            蒋金军      二十里店镇镇长  

            赛力克江    雀尔沟镇镇长  

            玛合沙提    石梯子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  

    主  任:邢国庆  县农机局局长  

副主任:祁英山  县农机局书记、副局长  

成  员:张新风、蒋寿娟、财政局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就近服务和就地监管的优势,做好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核实,县农机局做好人机合影、喷字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昌吉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对购买应补尽补机具的农牧民可直接确定为受益对象。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疆内外和州内外企业一视同仁。严禁管理部门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举报电话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 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县农机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昌吉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做好机具供货核实和购买后入户普查的核实工作,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同时做好补贴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补贴重点确定、购机核实、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积极履行职责。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供应,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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