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研讨体会之:关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思考

时间:2022-06-02 15:1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十八届三中全会研讨体会之:关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军号,提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引发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目前我们的城镇化取得了怎样的进展?下一步如何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等等。本人对如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进行了思考。

  一、城镇化现状与问题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和城镇化率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的质量和城市的功能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提升,城镇化率已经突破了50%大关,大量的生产要素和资本向城市集中,但城乡差距也越拉越大了。有人形象的比喻说:看我们的城市像欧洲,而看我们的农村又像非洲。对此,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就提出: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可见,城镇化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并成为我国未来一个时期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

  过去30年来城镇化“推进模式”大致分为七种类型:建立开发区、建设新区和新城、城市扩展、旧城改造、工业园区、中心镇、中心村。突出特征是政府主导、大范围规划、整体推动,政府获得了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并以此撬动大规模的投资活动。毋庸置疑,城镇化曾为经济长期高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城镇化建设还将是城乡统筹的必然选择,已被视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

  但是,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我们不能回避!

  第一,“土地城镇化”快于 “人口城镇化”。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城镇郊区和园区,土地城镇化得到优先推进,而人口城镇化则相对滞后。      

  第二,“城市病”的加剧也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农村病”。诸如交通拥挤、空气污染等城市病部分转移给农村,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加重,农村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等等。

  第三,许多城镇的建设和发展缺乏特色。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忽视定位规划、产业规划、品牌规划等,出现了“千城一面”的情况。

  二、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对策

  1、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内容

  目前,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虽然引发了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但就我省而言城镇化的基本框架业已形成。比如,县域开发区、工业园、产业城,中心镇、中心村等建设均有雏形,有的城市功能和质量具备了相当水平。所以,下一步关键是如何提高我们的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此,应该在以下六个方面强化和提高:

  一是人本城镇化。所谓人本城镇化,就是让农民真正享受市民待遇的城镇化。解决农民进城面临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能够实现比如就业、医疗、教育、低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主要是针对已经进城而且有固定收入的部分农民利益,绝不能让其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

  二是城乡协调城镇化。鼓励引导农民在本乡本土实现集聚,选择一些条件较好、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心村进行重点建设,把分散的农民引导到这些中心村来居住。完善具有城市功能的基础设施,无须进城同样可享受现代城市文明,避免出现因城镇化导致农村衰败的情况,也不要出现为了建设新农村而在每个村落撒胡椒面式地建设新农村的情况。

  三是特色品牌城镇化。每一个城镇都要有自己的特色定位,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特色品牌,尽量做到“一城一品”或“一镇一品”。要让人一想到某个城市就想到某个品牌,一想到某个品牌就想到某个城市。

  四是市场城镇化。政府在城镇化中起引导作用,绝不能替代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农民、市民、企业在城镇化中的主体作用。尤其要让具有连锁能力的大型商务企业、房地产企业带着优惠政策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

  2、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本人认为:

  第一,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身份障碍。城镇化是农民和市民互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建立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农民不是身份而是职业。用农企组织农民,用民企去改造农村。

  第二、要强调市场在城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的引导,促进各种层级、各种规模的城市发展。政府只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运用规划公益服务设施、地价和税收来调节,切不要在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作为,以避免政府扭曲城镇化进程或拔苗助长推进城镇化。

  第三,推进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稳定的就业才能使进城农民不至于再次返回农村,才能有效推进城镇化进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聘各类人才时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待遇和公民权利。同时,把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推广到城乡所有劳动者。

  第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要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上让土地尽快流转起来,要促使进城农民以合理价格转让土地,获得应有的土地权益,增加农民进城创业的启动资本。同时也要推进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制度。

  第五,加快福利保障制度改革。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福利保障制度,包括房地产、医疗、养老等在内的各方面制度改革。可以先逐步建立起一种既符合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又符合当前国情的、过渡性的、能使城乡社会保障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可以考虑从农村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农民进城的保险基金。

  第六,改革投融资体制。城镇化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托,也是一个新产业不断成长的过程,所以,城镇化建设要改变单一靠政府财政投入的老办法,要向政府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投资、居民入资、国外引资等多渠道发展,建立多元投资体制。通过政策的引导,鼓励大企业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参与城市建设,也可以考虑将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逐步进行商品化、市场化运作,以此逐步形成新的经营城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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