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启动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6-07 11:4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在**县启动工伤 生育保险工作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建立健全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颁布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州党委、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对启动全州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对困难群体生活、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是上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启动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区、州有关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法规政策和自治州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刻认识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劳动法》明文规定,应当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业化社会客观存在的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所强制采取的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通过建立工伤保险费用与工伤发生率挂钩的预防机制,来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工伤事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国外发展工伤保险的经验证明,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重要条件。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殊保护,也是维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生育质量,促进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这一国策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县各类企业,尤其是在煤炭、矿山、化工、建筑等行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隐患较大,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人数较多,尽管县、乡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采取了一些措施和手段加以预防,但在现有的条件下,难以完全消除和避免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一些企业没有很好地履行责任,逃避支付工伤保险费用,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在不少私营企业,用苛刻的用工条件隐性剥夺女职工生育权,女职工“生了孩子,丢掉饭碗”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还出现了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恶劣事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企业工伤人员、生育女工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更需要有制度上的保证。近几年,由于工伤和生育待遇得不到保障而发生的劳资纠纷、上访等事件很多,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都迫切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互济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来维护广大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是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的有效措施。不同行业用人单位,或同一个行业内的不同用人单位,其工伤发生率差异很大。不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无力支付工伤费用,致使工伤职工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康复,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也得不到保障。工伤保险就是要通过基金的互助互济功能,分散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堪重负。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不能参与劳动,如果要用工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无形中加大了人工成本,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企业不愿意多用女工的客观原因之一。而妇女生育不仅仅是其个人行为,也是社会行为,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实现。生育所带来的风险不应只由妇女个人、家庭或某个企业来承担,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帮助。生育保险就是为了把单个企业的负担转化为均衡的社会负担,从而减少用工单位的后顾之忧,使用工单位能更准确地评价男女雇员的劳动能力,以保证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按时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又是一项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一项硬任务。启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和实施工伤、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实施两项保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意识,尤其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轻视思想,认为工伤和生育保险都是小险种,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畏难思想,认为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复杂,涉及的工作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又缺少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三是等靠思想,不想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认真研究实际问题,总想“吃现成饭”。这些思想认识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有害的。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我县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分析研究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克服困难,破解难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项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全面启动。目前全疆其它地(州)市都相继启动实施了工伤、生育保险,仅剩我们昌吉州没有启动,形势逼人。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州将从今年7月1日起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两大新的保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把握启动两个险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对两项保险业务进行培训和学习,认真总结外地州的好经验,科学制定业务流程,促进工作快速有效开展,避免今后走弯路。一是对启动两个险种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研究,周密考虑,制定严格规程,做到环环相扣、不留空隙;二是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工作队伍。工伤和生育保险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施行前必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我县人员编制还未正式确定前,劳动保障和社保经办机构先从内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通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主要政策法规内容,熟悉相关业务流程,逐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准确性,推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三是重点加强政策体系和标准的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工伤、生育以及其他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我县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环境。工伤和生育保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备受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力争将政策法规宣传到每一个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把形势讲清、把意义讲透、把规定讲准、把程序讲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认同度、参与度和支持度,让社会各界理解、关心和支持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为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履行参保责任,力争应保尽保。实施两大新险种,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各类企业积极参保,逐步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参保的都要参保。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工伤和生育保险方面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县各用人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执行国家、区、州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出发,依法积极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也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所属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对应当参加工伤、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参保。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县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能否正常运作,不完全在于单位经济状况的好与差,也不在于工作难度的大与小,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县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县、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把社会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特别是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兼顾当前和长远,分清主次,逐步把我县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起来。同时,要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落实情况,抓住社会保险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研究,重点解决,并进行定期通报。
(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劳动保障和社保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参保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我县的工伤、生育保险行政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基金收缴使用的监督检查、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在具体业务中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积极稳妥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监督;计划生育、卫生、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各参保单位也要从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切实把国家和区、州各项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同志们,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做好这项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让我们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面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确保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访问:会上 工伤 全县 动员 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