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11 13:0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商事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xx年3月1日,xx区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标志着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协联络委组织有关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在肖朝华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改革一线,走访基层群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

在历时3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作为改革牵头单位的区工商分局,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改革目标,以“放、管、服”为改革主线,有效组织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商事制度改革,为我区营造了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一是登记改革成效明显。我区基本完成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等改革,是重庆市首个实现“三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的区县。

二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区实现了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活动中的推广应用,目前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3张。

三是实现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依托市局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系统,提供名称禁限用、相同及相近的筛查提示服务,全区实现了企业名称自查自择。

四是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有效推进。健全完善了普通注销登记制度与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目前己办理简易注销市场主体71户。

五是市场主体发展迅猛,结构更加优化。全区市场主体数量为60888户,今年增加6589户(其中,企业增加1569户,个体增加5002户,农专增加17户,外资1户),个企比由5.01:1上升到2.97:1。

(二)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显成效

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重庆市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逐步健全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同时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进依法治区。

二是坚持简约监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为依托,强化了信用公示,推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2016年度,全区外资企业年报率为100%,在全市排名第一。内资企业年报率为97.44%,在全市排名第二。个体年报率为88.2%,在全市排名第五。农专年报率为99.72%,在全市排名第六。

三是坚持审慎监管。对网络约车、共享经济、“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中的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规范;对电商市场网络传销、刷单炒信、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涉众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四是坚持综合监管。全区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查联管机制。2017年,区工商分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智能摇号系统,随机摇出的执法人员53人,针对直销违法行为、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等13项抽查内容,对被摇中市场主体1421户进行了抽查,实现了对市场主体“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综合监管提质高效。

五是坚持协同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支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发挥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作用,密切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街道)、社区、市场经营主体、小区物业、行业协会等的联系,协同监管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优化服务,提升服务发展效能

一是优化政策促发展。在调整对扶持“微型企业”资金的从普遍“直补”向精准“后扶”的同时,加大对市场主体创新营销、高效管理等知识培训,强化智慧扶持。

二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度激活品牌经济。全区共有有效注册商标4924件,其中地理商标4件,驰名商标1件,重庆市著名商标30件,xx区知名商标66件,商标结构优化,助推了我区企业品牌竞争能力。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工商登记窗口“四办(网上办、马上办、随地办、辅导办)”的创新措施,彰显登记窗口便民高效。

二、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委员们普遍认为,xx区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监管机制创新有力,服务质量优化提升,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门联动不够,实践改革主动性有待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乏力,制约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了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先照后证、双告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均需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但各职能部门由于改革举措不同步、不配套,改革效果参差不齐,不可避免的制约了我区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知不足,实践改革主动性不足。部分部门的不少同志认为商事制度改革只是工商部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能的改革,导致所属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主动性不强。比如:在“多证合一”时不是主动配合而是被动接受的有之;对工商部门抄告的后置审批信息不予理睬或不实施监管的有之;对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限制的有之等等。

(二)信用约束不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亟待解决

一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建立,涉企信息无法归集。区工商分局虽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实现了行政处罚公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的链接,但跨部门只实现了与公安部门“双打”信息的共享,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方面由于受设施、配置、系统设计、数据标准等因素的限制,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被执行企业信息,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涉企无法归集到一起,无法形成企业信用报告。

二是信用信息应用缺失,信用约束力不强。在信用信息应用方面,由于我区目前没有信息共享平台,无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和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使各职能部门之间互不清楚各自记录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导致各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应用成为独角戏,致使诚信主体得不到激励和受益,失信主体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和受限,严重阻碍了诚信社会建设的有效推进。

(三)人力资源短缺,行政成本剧增

一是人员数、质问题凸显。商事制度改革极大的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市场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工商登记的压力、市场的监管难度、广度、深度也随之增加。在数量方面,目登记岗位人员22名(其中临聘人员8名),登记人员与市场主体比高达1:2768,远超主城渝中局1:2000的比例,同时还要接受各类咨询;市场监管岗位人员63人,监管服务对象60888户,承担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产品抽检等各项职能职责。在素质方面,目前区工商分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5.2岁,由于基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工作理念、思维方式固化,接受新生事物的主动性、实效性较弱,面对职能划转、体制调整等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闯劲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到位。

二是行政成本剧增,经费保障不足。临聘登记人员的培训、工资、服装、设备等经费严重不足;登记量大、登记档案免费查询,电脑、打印纸、电脑耗材等行政成本剧增,导致经费严重不足;产品质量抽检品种、项目的增加,市场主体(微企)发展、服务、提质及监管,极大地增加了工商部门的人力、物力及监管成本;违法行为隐蔽性、区域性、群体性和多发性,也极大的增加了行政执法的成本。

(四)改革中法律法规配套滞后,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

一是在改革实践中,法律滞后屏障凸显。商事制度改革遵循“先立后破”,改革进程中由于法律法规配套难以同步出现了很多问题。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任何一项行政许可都必须经法律法规授权方可由被授权机关实施,导致在“多证合一”实施过程中,众多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很好参与市场主体“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中来,因此,现有的“三十三证合一”均只能按照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备案许可类进行整合。

二是法律法规配套罚则缺乏,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证后照、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等改革后,配套的法律法规并未制定相应的规制,加之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一些与改革目的相背离的现象。如:成立市场主体趋近于零成本,市场主体一味追求大而全的经营范围,执照中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又不及时办理相关许可证,有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持无所谓的态度,不如实、及时申报年报和更新即时信息,甚至根本不报。

三、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厘清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考核机制

一是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协同联动,有效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先照后证”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抄告、许可反馈、部门沟通机制,改善现有“准入不准营”现状。探索相关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共享监管信息及数据,加强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机构,约定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是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督促各职能部门从思想上重视改革、行动上落实改革、从人财物力的安排上倾向改革。

(二)健全信用体系,推进“一张网”建设

一是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区级各职能部门数据库联网链接“一张网”工程。横向方面,在区级层面整合部门信息,进行统一归集;纵向方面,积极建议由市工商局从市级层面推动部门信息整合,加快推进形成全国“一张网”。逐步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对于尚不具备共享条件的部门,可通过线下光盘、硬盘等介质交换的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方便各职能部门归集涉企主体的重合同守信用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形成信用评价报告。

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采取“信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信用+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信用+”的方式,让守信者处处受益,逐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三是狠抓信用情况公示。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采取“信用+限制”的方式,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各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等载体宣传诚信市场主体典型,曝光失信市场主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多措并举,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专项保障基金。以项目为载体,通过企业协会等诚信民间组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企业发展扶持基金。将基金用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利于企业规范化、诚信化经营的项目,取之于社会、用之于企业。

二是增加人才储备。补充更多年轻、优秀的青年干部,形成以老带新、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为各个岗位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要借智借力于社会资源,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更多的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社会机构和人员的力量。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日常监督管理精度,围绕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工商门户网站、网上工商工作站等载体宣传改革的各项措施及推进步骤,通过拍摄微电影、加强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借助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切实了解改革的深层意义,自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实现依法经营的同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商事制度改革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需要工商及各部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使改革措施更切合实际,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商事制度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增强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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