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百城万店无假货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3 09:0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市工商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3年工作任务部署的实际,特制定**县工商局2013年“百城万店无假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总体部署,按照**县工商局2013年度工作要求,努力在打击假冒伪劣、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信用体系上有新的突破,为促进科学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加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行动健康有序开展,县局成立“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所长、机关股室、消保股、市场规范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县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股,消保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三、重点内容  

1、开展家用电器类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家用电器类商品的违法行为。以查资质、验标识、打假劣、保权益为重点,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骗取补贴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定点销售网点、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引导生产销售企业搞好售后服务。  

2、开展重点生产资料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经销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专项活动,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的专项整治,防止假冒劣质农资流入市场。  

3、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生活用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经销假冒伪劣生活用品的违法行为。重要节日期间,开展重点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奶制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开展建筑装修材料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建筑装修材料的违法行为。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5、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强化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切断虚假违法广告传播渠道,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  

6、以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对重大案件及时曝光。  

7、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要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清理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8、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的工作机制。针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追溯监管工作。  

四、措施要求  

1、建立示范街(点),以点带面。各所要建立 “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点),要以示范街(点)为中心向周边辐射,通过规范示范街(点)来规范一条街,再通过规范一条街来规范一片区域,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宽领域发展。  

2、突出重点、搞好五个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突出活动的重点内容,一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与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实行包保责任制;二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示范镇相结合,除了“食品安全示范店”相关制度上墙以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标准也要上墙。三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与创建证照规范示范街相结合。四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与开展“创建‘零投诉’定点企业活动”相结合。五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与开展“打假维权,创建消费者满意街”相结合。  

3、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防范安全隐患。重点监测重点生活用品、重点生产资料、“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修材料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品,加大对监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查处、整改力度,提高市场商品质量。  

4、要切实加强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街区)的监管,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县局本年度内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尤其是示范点(街区)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经营与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请各所分别于10月12日前将所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方案,于12月5日前将开展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工作总结报县局消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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