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建议探索“农村工匠”工程,逐步放开个人承揽村级限额以下工程

时间:2022-06-13 18:2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村级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通常具有建设资金预算少(50万以下)、工程技术难度低、工程建设不需要大型机械设备和特种机械,工程建设事关群众民生利益等特点。基层调研发现,村级限额以下工程建设中面临着企业积极性不高、工程质量难保障、违法分包难杜绝、后期维修服务难跟进的困境。

一是利润空间小,企业参与热情难调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村级限额以下工程的承揽人只能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在实际招投标实施过程中,发包人通常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限额以下项目备选企业库内选择3家企业发出邀请函,被邀请企业收到邀请函后书面回函是否接受邀请,当接受邀请的单位不足3家时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补齐。由于利润空间相对较小,企业参与热情不高,部分村级限额以下工程面临无人承揽的困境。诸暨市浬浦镇城建办主任楼巨峰反映,“部分村级工程预算资金不足20万,企业综合考虑承揽成本,接受邀请的就比较少,有的时候为了程序完整,只能贴脸去邀请企业回函接受邀请,凑齐3家,否则工作就推进不下去。”

二是工程实体资金占用比低,工程质量难保障。工程项目预算资金有限,但工程建设的固定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在有限的预算资金下,要扣除相对较高的招投标费用、监理费用、项目经理费,实际投入到工程实体中的资金就相对较少,施工企业为确保利润只能偷工减料降低成本,这就导致了工程质量难以保障。诸暨八汇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航表示,工程造价越低,工程实体所占资金比越低,2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通常工程实体所占资金比超过80%,利润空间就非常小了;根据绍兴市建设局某领导所掌握的情况,通常村级限额以下的工程中,工程实体资金占用比在65%左右。

三是工程技术难度低,违法分包难杜绝。村级限额以下工程通常设计、施工难度非常低,对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仅为入门要求。按照现有法律法规,10万以下的村级工程,可以采用简易程序降低固定成本(村按照法定程序发包给承揽人),但工程承揽人同样必须为企业法人,这就导致实际施工人挂靠企业承揽成为行业潜规则。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后,责任追究比较难;在资金支付上也存在较多的矛盾,承揽工程的企业往往仅扮演了“中间商”的角色,赚取差价。我们随机询问了诸暨市某乡镇在建村级工程的施工人员,施工人员说不出自己是代表哪个企业在施工,只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谁。

四是平等对话难,后期维修服务难跟进。村级限额以下工程通常事小责任大,事关群众的民生实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及时修复非常重要,但调研结果显示,维修服务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即使企业能够提供维修服务,在时效上也非常差,推拉成为常态。诸暨市某乡镇的一位村主任反映,“村内公共厕所在使用年限内坏了,我们找施工企业要求进行维修,但施工企业不是推给村里的实际施工人,就是说排不出时间来,一直拖着,我们也没太多的办法。”

针对限额以下村级工程的特点和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工匠”工程,逐步放开个人承揽限额以下村级工程,对破解小微工程无人承揽,提高工程实体资金占用比,提升工程后期维修服务质效,增加“农村工匠”收入具有现实意义。

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工匠”信息库。按照个人申报录入,镇乡(街道)对信息动态管理,特别是职业操守、施工业绩、建设单位(甲方)评价等信息的录入更新,可公开查询的应做到公开。推行工匠信息年审制,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工程安全问题、违法承揽问题的工匠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再拥有个人承揽资质。

二是建立健全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实行周期轮动教育考评,突出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暂停个人承揽资质,并限时达到合格要求,否则取消个人承揽资质。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机制。首先是在立法层面对个人承揽限额以下村级工程予以认可,其次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特别是防范违法承揽、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补充和完善。推行属地工程承揽制,个人承揽业务范围原则上以经常居住的行政村为限,不得超越镇乡街道。

四是鼓励市场开发配套保险业务。现有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建设相关保险业务主要针对企业法人,对自然人承揽工程的领域相关保险业务相对欠缺。在个人承揽限额以下工程在立法层面得到认可的同时,应当鼓励市场及时开发与之配套的保险业务,增加“农村工匠”工程潜在风险的转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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