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7 13:40:01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和《四川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川发改赈〔2016〕408号),为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有序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依据《顺庆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脱贫和可持续致富为基本目标,以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定居、要致富”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区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三)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的群众。

(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搬迁户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在建筑功能设计和立面造型中,综合考虑农村生活生产习惯,建设具有农村特色和农村风情的安置点,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

(六)合力攻坚,政策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工程建设外,制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户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

提前实施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人,全面完成住房建设,彻底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定居、要致富”的目标。

四、搬迁对象

居住在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边远山区、洪水淹没区、地灾多发区以及生态脆弱、资源匮乏、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无望、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搬迁规模及分布

(一)搬迁规模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实施方案,我区2019年计划搬迁规模为1户3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实施区域

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实地调研,征求搬迁群众意见,2019年确定将永丰镇芙容寺村七组贫困户雍景勤,因居住地生态脆弱、资源匮乏、交通不便,迁入行政村内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

六、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兼顾幸福美丽新村和乡村振兴建设,采取分散自建方式搬迁1户3人。

七、建设任务

(一)住房建设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住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入户道路0.1公里,接收饮水管网0.1公里。

(三)拆旧复垦

拆除搬迁户旧房1户,宅基地复垦65平方米。实行“先建后拆”,确保应拆尽拆,搬迁入住。

八、补助标准

依据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2016年、2017年实施情况,我区2019年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仍按3人户6万元予以建房补助。(建房补助率为95.4%)自筹资金严格执行人均不超2500元,户均不超1万元的标准,防止贫困户因搬迁举债,因搬迁而难以脱贫。

九、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2019年,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规模为16.4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2019年,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规模为16.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4万元,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万元。

十、实施进度

为确保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完成,方案印发之日起正式启动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7月前进行前期相关工作(施工图优化设计等),8月前完成住房建设工作,10月组织搬迁户搬迁入住。11月前完成拆旧复垦工作。

十一、政策保障

(一)土地支持政策

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将及时予以整治复垦,用于农林牧发展用地,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土地及建房手续,应分别到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并办理国有或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安置需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费用予以优惠,贫困户可以免交。

(二)金融支持政策

推广易地搬迁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农户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坚持特色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搬迁户入园务工获得工资收入,引导搬迁群众走出一条“进园奔康”的脱贫新路子,带动搬迁户就业增收。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激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户自主创业,在贷款、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十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由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搬迁对象的确定、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分散安置工作,抓好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置易地扶贫搬迁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项目村村委会负责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政策,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监督项目质量和资金的使用,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二)完善项目管理,确保有章可循

实行公示公告制。从计划下达到竣工验收,实行“公示公告”,即:项目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项目到村,村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公示项目到组入户;在项目点设立工程建设公告牌。

实行过程监督制。一是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指派工程监管人员,严格按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进行工程监督。二是落实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明确项目资金监管责任人、项目资金专管员和项目资金监督员,全面构建项目资金监督网络。三是对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管理人员等建立档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四是竣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查,然后申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检查。

实行档案精细化管理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管理精细化,从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实施、竣工等各个环节的档案都清晰明了。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规范安全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分散安置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打卡直发;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4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27%,扣项目资金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资金管理严格按上级下达的额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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